□本报记者张晓晖
5月9日,“航海者”超级巨轮以594万美元拍卖成功,竞买成功者为此前向法院申请扣押船只的最大债权人美国JP摩根大通银行。据悉,这是我国迄今为止拍卖的最大外轮。此次拍卖的成功将为业界处理跨国债权纠纷提供一个成功的范本。
2002年2月中旬,艘载重量为26.7万吨的巴哈马籍油轮“航海者”,驶入广东茂名水东港水域。
2月19日,广州海事法院收到美国服务有限公司扣押“航海者”的申请。其理由是“航海者”船东拖欠其为该轮供应燃油油款102.3万美元,请求法院责令船东提供130万美元的担保。公司根据法院要求,向法院提供了反担保。
2月20日,广州海事法院裁定准许了T ran s—Tec公司扣船申请,将“航海者”轮扣押在茂名水东港。
风闻“航海者”被扣后,希腊0.W油品马尔他有限公司和美国JP摩根大通银行,先后以“航海者”轮船拖欠其33万美元的供油款和“航海者”轮的所有人利比里亚海流航运公司拖欠其由该轮抵押所担保的贷款本息732.4万美元为由,向广州海事法院申请扣押该轮,分别要求船东提供40万美元和780万美元的担保。至此,广州海事法院应要求对该轮先后实施了三次扣押。
“航海者”被扣后,船东利比里亚海流航运公司的反应相当漠然,既没有向法院提供担保,也没有与有关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申请扣船的3家债主先后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拍卖该轮。而海流航运公司对拍卖及诉讼亦未提出任何异议或抗辩。
利比里亚海流航运公司还于4月5日向JP摩根大通银行发出一份欠款确认函,确认截至2002年3月5日欠JP摩根大通银行到期应付的透支款40.5万美元和到期应付的贷款224.2万美元,并表示对JP摩根大通银行到广州海事法院进行索赔,将不提出抗辩。
在此情况下,广州海事法院依法裁定于5月9日拍卖“航海者”轮,保存船舶价款。据悉,在“航海者”的拍卖公告4月2日发布后,除了前述三家企业外,巴拿马特艾顿海运燃料有限公司、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富裕海运服务公司、挪威船级社等企业也向广州海事法院申请债权登记,总的登记债权近1000万美元。
事实上,有关“航海者”系列案的当事人均为外国当事人,其有关争议在法律上与我国也并无关联因素,而这些当事人将案件的处理选定在中国,据称主要是基于这些当事人对中国的海事审判具有充分的信心。
该次拍卖的起拍价为500万美元,每次加幅1万美元。有些出人意料的是,该案件中的最大债权人,JP摩根大通银行以594万美元竞得该油轮。
法院方面认为,摩根大通银行拍下巨轮其实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权利。但根据目前的拍卖结果可以看出,摩根大通银行的债权已得不到完全充分的偿还。(13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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