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9日电(记者吕传忠)国家经贸委今天宣布,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文件
,对风力发电实行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
按照新的税收政策,中国风电电价平均将降低约5-6分钱,新建风电场电价水平有望降低到0.50元/千瓦以下
,这将会对中国风力发电产业化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据介绍,中国风能资源丰富,理论蕴藏量为32.26亿千瓦,初步估算可开发的装机容量就有2.53亿千瓦,居
世界首位,与可开发的水电装机容量3.78亿千瓦为同一量级,具有形成商业化、规模化发展的资源潜力。
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风力发电开始向商业化方向发展。但由于风力发电投入大、成本高,每千瓦装机容量投资成
本近万元左右,发电成本每千瓦时0.6~0.9元,使得风力发电难以与常规电力(煤电、水电)相竞争,发展缓慢。
而且,风力发电的成本主要是固定资产投资成本,约占总投资的85%以上。按照中国增值税抵扣政策,固定资产投
资的增值税不能抵扣。风力发电执行17%的增值税税率,因为没有购买燃料等方面的抵扣,因此风力发电实际税负明显高于
火力发电。
针对风力发电上述问题,国家经贸委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协调,提出给予风力发电
减免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建议,以鼓励风力发电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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