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8日电(记者 张建平 顾静 齐中熙)“五一”期间,如果您自带酒水去一些饭店用餐可能会遇到一些麻烦。
由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制定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将从5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部行业规范明确提出,“饭店可以谢绝客人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酒吧、舞厅等场所享用,但应当将谢绝的告示设置于有关场所的显著位置。”
不允许顾客自带酒水进餐馆的做法,在不少饭店已成为一条不成文的“规定”,许多消费者也对此几乎习以为常。事实上,“饭店拒绝客人自带酒水用餐”这个问题过去已经引发过不少的争议,但是将此做法明确写入行业规范中还是第一次。随着“规范”实施日期的临近,这个问题再度引起各方人士的关注。>>>
旅游饭店业协会:我们自有我们的理由
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负责人陈述了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在《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规定“饭店可以拒绝客人自带酒水进饭店用餐”的理由:这是国际惯例;企业有经营自主权;旅游饭店综合成本较大;出于对用餐客人的食品卫生安全负责考虑……
消费者说:饭店酒水价格畸高,自带是无奈选择
一位消费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说,饭店里酒水价格长期偏高是消费者拒绝接受饭店提供的酒水的主要原因。一瓶高度五粮液在市场上卖300元左右,有的饭店里要卖480元左右;市场上一瓶酒鬼酒也就卖250元左右,有的饭店里却要卖550元左右;一瓶普普通通的可口可乐、露露、椰汁等饮料在市场上也就两三元左右,可到了一些饭店里就要卖18元、20元。
中消协说:行业自律对消费者并无法律效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是行业自律,既不是法律,也不是行政规定。这个行业规范只对协会的会员具有约束力,对其它非会员单位饭店不具有约束力,对消费者而言并无法律效力。
律师说:这是强制性交易行为
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谷辽海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行业规范如果与强制性法律规范相抵触的,那么行业规范就是无效条款,不受法律保护。饭店“谢绝客人自带酒水”,这是强制性交易行为,违背了自愿和公平的原则,是无效的民事行为。
专家说:不违法但可能造成对一些饭店高额利润的保护
民法专家何山说,饭店做出这样的规定是其商业经营的自由,谈不上违反法律、侵害消费者权益,但可能把一部分消费者拒之门外,造成生意不如以前红火。另外,这条规定对消费者没有法律约束力,消费者如果不愿接受,可以不去这些饭店用餐。一些法律专家认为,饭店贪图蝇蝇小利,不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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