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黄华军
知情人士昨天向本报记者透露,家乐福与广百合作在广州开店一事已几近瓜熟蒂落,双方下月中旬极有可能签订正式合同,家乐福万国广场店完全可以在签约后一个月内开业。
万国广场店万事俱备
家乐福在广州的首家分店所在地万国广场的大门上已挂起了“家乐福”的醒目招牌,场内装修业已完毕,店长及所有中层人员已悉数配备,新店的营业员开始赶赴东莞及珠海的家乐福分店进行上岗前培训;某些商品甚至上了货架。家乐福方面称“完全可以保证只要正式签署合同,一个月后就可新张。”
万国广场项目总投资约为6000多万元人民币,按去年11月8日与广百集团草签的合资成立公司的意向书,家乐福方面投资约4000万元左右,广百按25%股权比例计算,约要负担1500万元。
据透露,新公司名称已初步敲定,只待合同签订后即可进入工商注册程序。新公司注册资金1200万美元,总投资额2800万美元。而这也是家乐福在中国合组公司开店的一贯做法——由三方股东组成,家乐福占中外合资零售企业国家政策所允许的股权最高上限65%,全国战略合作伙伴台湾统一持股10%,当地龙头企业占25%,即如近期与昆明百货大楼的合作一样。
非竞争条款成僵持点
但家乐福“万国佳期”为何一推再推?有报道说是“家乐福被政府查处,所以不发牌。”事实不然。早在1991年,家乐福即与台湾统一注册成立广州统一超市有限公司(家乐福占大股),由这家公司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开店牌照并且已经拿到手。后来家乐福受整改,家乐福不得不调整该企业的股权比例。可以说,不管是去年2月与广州新大新公司的“闪电联姻”,还是同年底最终与广百握手合作,都是在这家统一超市有限公司基础上所进行的资产重组和股权调整。
那么,谈判进程胶着症结何在呢?据分析,主要存在以下两大对话障碍。
一是新公司注册资金问题。据称应以25%持股比例注入现金(折算人民币2500万元左右)的广百集团,目前资金尚未完全到位。
二是双方在非竞争条款问题上一直未能达成一致。这是横亘在双方之间最大的一道障碍。按家乐福的意愿,倘与广百合作,条款中将明确限定在新公司所在的同一个区域,广百不能单方面开设同一业态。
不愿重蹈上海滩覆辙
据说这是家乐福在上海跟联华合作“吃过大亏”以后,如今跟广百谈判中矢志坚持的一条底线。目前在上海,联华开设的大卖场已与家乐福打得不可开交。家乐福绝对不愿意这一幕在广州重演。如要开设相同的大卖场,合同中明确规定必须经家乐福同意;作为对等条约,家乐福若开设与广百现有业态(百货公司)相同的卖场,也必须经由广百同意。
在这一点上,由于广州市政府要求广百发展多元化业态,包括大卖场、超市、便利店、家电专业连锁等,广百超市股份公司正在注册之中。如果只是以小股东身份介入大卖场运作,似乎有违广州市政府希望将广百打造成本地两大商业龙头板块之一的初衷。
上书促请加快谈判
今年4月4日,家乐福中国区总裁施荣乐以个人名义,透过广州市政府外事办向主管商业的副市长张广宁和广百集团,分别递交了一封言辞恳切但柔中带刚的信件。信的主要内容是希望广州市政府促请广百加快与家乐福的谈判。
另据业界传言,家乐福在外省的一些合作伙伴,曾表露过万一家乐福与广百谈不拢,他们愿意一同来广州发展的意愿。
据说信件递出后,双方谈判进程明显加快,一些久拖不决的谈判难题开始冰释,双方的合作正朝良性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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