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4月18日电(记者俞俭袁志国)“五一”长假将临,又会迎来一个出游高潮。有关专家提醒,面对还不
大规范的旅游市场,要想玩得尽兴、放心、惬意,出游时不仅要选择信誉较好的旅行社,更有必要与之签订旅游合同,依法保
护自身权益。
目前,旅游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少数旅行社受利益驱使,不讲企业信誉和职业道德,欺骗旅游者的现象较多。武汉有
一位年轻女士反映,前些天,她与朋友去宜昌旅游,为了8
0元的“优惠”而放弃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没料到,在旅途中
竟遭“弃团”。诸如此类的“游戏”时有发生,旅游监管部门指出,旅游合同是处理旅游纠纷的法律依据,如果没有签订旅游
合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有效保障。但旅游合同中也有陷阱,有些旅行社惯于钻旅游合同的空子,利用文字游戏在旅
游行程、航班、酒店、景点等合同约定内容上打“擦边球”,设置陷阱,诱使游客“服服贴贴上当”。
武汉市旅游局负责人徐绪群谈到,选择旅行社时,首先要看它是否拥有“一证一照”,“证”是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颁发的《旅行社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照”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签订旅游合同时,千万不能只看
报价就签字,务必仔细核实景点、门票、吃、住、行几大要素,将各项内容逐一细化写入合同中,以免一不小心掉入陷阱,吃
亏上当而哑口无言。
据有关专家调查了解,某些旅行社签订合同时,几大要素的“含金量”可疑,其惯用花招有:航班只注明机型,而回
避起飞时间,有的旅行社选择夜间航班,可省下不少的钱;合同中的景点清单一长串,让人觉得“行程丰富”,其实是经过“
分解”开来的;广告中声称旅游费用里包含门票费,但旅游景区常常有大票、小票之分,大票是景区大门的票,而像“景中景
”、“园中园”、索道费用等,都得游客另外出资购买;至于酒店、饮食、交通车等,合同上注明标准如何,而实际却往往因
地理位置、用餐环境、车子性能等不尽如人意。
有关专家还提醒说,游客签约时,一定要看清合同是否有加盖了旅行社公章,经办人是否签了真实姓名。如果在旅途
中与旅行社发生难以调和的纠纷,旅客可拨打各地旅游投诉电话,与当地旅游监管部门或全国“假日办”联系;如因团队服务
质量问题造成游客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游客可在90天内,向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质量监管部门投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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