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4月18日电(记者慎海雄傅丕毅)最近,黄酒界人士和有关专家对“女儿红”这个品牌被注册为商标的
问题表示了极大异议,认为:将“女儿红”这样的黄酒通用名称批准为注册商标实属不当。
这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不久前,位于浙江上虞的绍兴女儿红酒业有限公司被外地的两家公司以4200万元全资
收购。消息传出后,在中国黄酒界产生了不小震荡。人们担心的
核心问题是:“女儿红”远嫁异乡会不会导致黄酒技术的流失
?
据了解,绍兴女儿红酒业公司的前身是绍兴越泉酒厂。199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裁定“女儿红”商标
由越泉酒厂注册,这家企业随即更名。1999年,女儿红酒业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造,国有股退出,成为民营企业。但对于这
家酒业公司的“女儿红”商标注册问题,中国黄酒业界一直在私下争议颇多。此次“女儿红”被收购再次引起黄酒界人士对这
个商标的关注。
据了解,早在1988年,绍兴县咸亨酿酒厂就曾经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女儿红”商标的要
求,当时国家工商局商标局以“‘女儿红’是‘花雕’的别名,花雕则是黄酒品种的通用名称,所以女儿红也是黄酒品种的通
用名称”这一理由予以驳回。国家工商局商标局还以“花雕是黄酒品种的通用名称”为由,依法撤销了绍兴市酿酒总公司(现
中国黄酒集团)注册的“花雕”商标。但随后的情形却让黄酒界的人士不可思议,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在驳回咸亨酒厂的申请后
,于1995年6月发布《关于“女儿红”商标异议的裁定》,称:“异议商标‘女儿红’确系异议人国营绍兴越泉酒厂自创
。”结果招致绍兴境内的18家黄酒企业联名抗议。最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还是核准了绍兴越泉酒厂提出的“女儿
红”商标注册。由此,也埋下了对“女儿红”商标争议的伏笔。
中国地理学会历史地理专业委员会主任、浙江大学教授陈桥驿先生经过考证后指出:自南宋以后黄酒作为一种商品流
行,“因为绍兴是个酒乡,绍兴有女儿出嫁时用酒作为陪嫁的习惯,这种陪嫁的酒一般称为‘女儿酒’或者其它类似的名称,
如‘女儿红’。因此,‘女儿酒’或其他类似名称像‘女儿红’等都是通用名称。”专家明确表示,不能将“女儿红”作为商
标。记者翻阅了专家提供的相关历史典籍,在唐代出版的《说郛》、清代的《浪迹续谈》和《秋雨庵随笔》以及现代的《中国
绍兴酒文化》等书籍中都曾经出现过“女儿酒”、“女儿红酒”等字样。显然,从古至今“女儿红”早已脍炙人口。
国家级黄酒评委、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理事张尚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女儿红”是绍兴人民创造的宝贵历
史遗产,应该是绍兴范围内共享的黄酒的一种种类,所谓“女儿红酒业有限公司自创”的说法似乎站不住脚。他说,就连金庸
、古龙先生的《碧血剑》、《陆小凤》等小说中也多处提到“女儿红陈绍”、“绍兴女儿红”等字样,难道他们的小说是受了
出版20-30年后才冒出来的这家女儿红酒厂的启发?中国黄酒集团的有关专家认为,既然“花雕”商标被撤销注册,那么
“女儿红”也理所当然不能继续被作为商标使用。
目前,黄酒“女儿红”已经以驰名商标的形象出现在公众面前。这当然有企业的一份努力。但这个商标的合理合法性
如没有过硬的依据和说法,争论必定会永远伴随“女儿红”这个品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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