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专家指出:缺乏诚信的商业体制终将约束商业自身发展
本报记者朱鹰报道城市之光倒闭了!昨天,记者从各方了解到,一度红火的城市之光超市已走到了尽头,全市20多家门店基本都已停止营业。面对人去屋空的城市之光,数百家尚未结到货款的供货商欲哭无泪。
-结款合同形同虚设
城市之光倒闭并欠下巨款,对供货商来说,最无奈的还不是对城市之光一家公司的忧愤,而是对目前整个商业体制的深深担忧。时下,所有的商场和超市几乎都是先卖货后结款。通常供货商在进入前会与商家签订一个合同,上面规定一个结款期限。但许多商家实际并不按照合同执行,有钱了就结,没钱就先拖着。有些甚至有钱也不结,拿这些货款做流动资金。当商家经营出现困难时,有些供货商可能半年乃至一年都结不到货款。那供货商为什么不拿着合同去告商家?一家供货商表示,在实际经营中,告商家几乎是不可能的。一旦上法庭,就意味着与这个商家的关系彻底断了,那产品今后上哪儿卖去?另外延迟结款几乎是绝大多数商家的通病,你告了这家,别的商家也不敢要你的货了,这不是因小失大吗?
-商家收费名目繁多
除不能按时结款外,令供货商更为头疼的是商家没完没了的收费。一位供货商向记者列举了下列费用:先是进门费,从两三万到20万不等;其次是货架选择费;再次是促销堆头费,看期限长短收费,几千到几万不等;逢年过节赞助费;商场店庆费;商家改造装修费;计算机升级费等,最多的一家达到了20多种,费用从几千到几万,甚至几十万元不等。他说,各种费用目前要占到销售额的4%以上,对不少企业来说,每年支付的杂费比利润额还高。
供货商在这些费用面前无力抗拒。一位供货商说,商家会在结款时直接扣除这些费用,由不得供货商自己决定给还是不给。但是这些费用最终还是转嫁到了消费者头上。对厂家来说,他必然要把这些费用打入成本,其结果是本该卖1元的东西最后卖到了1元5角。
-有关商业法规能否出台
供货商们认为,国家能否制定相关法律来控制商家的“苛捐杂税”,约束商家的欠款行为?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教授李飞指出,由于商家和供货商已签订回款合同,因此不需要制定新的法规来加以约束,完全可以按照《合同法》来解决。至于供货商运用《合同法》遇到的两难境地,即便出台新的法规,同样的难题也不可避免。
对于“苛捐杂税”,李飞表示,目前从国外商业来看,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但国外还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国外对此的评价是“不违法,但违反商业道德”。
李飞认为,对供货商来说,要保护自己,首先要考察商家信用程度,同时不要抱侥幸心理。信用不佳的商场干脆不进;当发现商家回款出现问题时,要及时终止供货。其次,大品牌受到商家的制约要小得多,因此厂家要努力壮大自己的品牌,在与商家谈判中才有砝码。另外,供货商可以成立联盟,统一与商家抗衡。
李飞强调,说到底,目前商业出现的问题均可以归结为缺乏诚信。一个缺乏诚信的商业体制不仅约束了生产企业的发展,最终也约束了商业自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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