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凌晨,周其仁教授从美国发来最后一封电邮。记者和这位著名的研究行政垄断的专家之间,就近期快递行业风波持续将近一周的网络采访,至此方告结束。发生在国家邮政局和DHL、UPS、FedEX等国际快递公司之间的摩擦却似乎难以结束。“专营”是这场旷日持久的争执中关键的词语。我们从这个词语出发,试图对风波的全景进行探寻。
一纸通令
3月22日,国家邮政局负责人通过新华社重申: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物品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所有准备代办进出境信件快递业务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必须依法办理邮政委托手续,否则必须停止经营此类业务。这个既是回击也是通牒的重申,针对的是3月19日全国各地货运代理协会和国际快递公司在北京一次会议上表达出的不满。而引发货代协会和国际快递公司不满的,则是2月4日国家邮政局下发的关于限制国际快递业务的一个文件。2月4日,国家邮政局根据外经贸部和信产部等部委的一个联合通知下发文件规定,所有国际货代企业办理进出境寄递业务时,必须得到邮政部门的委托。这个文件的内容在3月6日以通知的形式对外发布。通知为委托业务划定了一个范围,通知中的原文是一个拗口的长句。用中国国际货代协会秘书长李力谋的话来总结,就是“四不准”:不准做500克以下的业务;不准做涉及县级及县级以上党、政、军机关的文件、信件业务;不准做写有公民个人名址的业务;还有最具杀伤力的一条,不准做资费低于邮政特快专递资费标准的业务。
快递风波
针对3月6日的通知,3月19日,DHL、TNT、UPS、OCS、FedEX等国际快递公司和十几家地方快递业协会在中国国际货代协会的组织下召开了一个维护快递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座谈会。会上指出,国家邮政局发布的通知实质上剥夺了非邮政快递企业的合法经营权,国家邮政局在搞快递市场的行业垄断。“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刚从北京开会归来的上海货代协会负责人吴先生省略了主语,因为谁都知道只有邮政才可能扮演这样的双重角色。李力谋代表快递公司向记者诉说:“国际货代企业的快递业务实行名址委托,附有身份证明,严格执行报关、报验手续,安全性具有保障。显而易见,‘邮政局通知’是利用契机,打着专营旗号,排除市场竞争,旨在进行行业垄断。”“目前有60%的国际快递业务都在500克以下,做这样的规定,等于断了其他企业的生路。”李力谋还认为,邮政局的规定没有征求外经贸部和货运代理企业的意见,与中国的对外承诺和世贸组织的规则相违背。“中国国际快递业22年的历史,就是一部20余年的斗争史。”李力谋说。1980年,DHL登陆中国内地,当时向广东省邮政局提出登记申请,但被回绝,后来是外经贸部把企业批了下来。
此后,所有经营快递的国际货代企业均在外经贸部注册、年审。资料表明,中国的快递业每年以30%的惊人速度增长,蛋糕做大了,分割蛋糕的比例同样发生了变化。从1995年起,中国邮政EMS在国内的市场份额在以每年4%的速度衰退,由最高峰的97%一跌再跌,直到今天的33%。也正是在1995年,国家邮政局下发通知,禁止中国邮政以外的企业———经营“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2000年初,国家邮政局一度抄、查、封了一批从事国际快递的企业,事情后来得到了调解。去年开始,UPS直航中国,国际快递大鳄开始加速在中国的扩张。到目前为止,我国境内经批准从事国际快递业务的公司已达130多家,提供着220多个国家和地区、2000多个国内县市的函件速递服务,业务额约50亿元人民币。
他专营铁律
3月21日,当记者致电国家邮政局时,无论是行业管理司,还是新闻处,都不愿对此事作任何解释或评论。有关人员建议记者参考一下国家邮政局3月6日发布的一个通知,通知中给出的理由是“整顿和规范邮政通信市场秩序”。当记者致电外经贸部询问时,负责此事的蔡家翔先生肯定了委托管理的规定,但他对国家邮电局的单独发文却有自己的看法:
“他们规定的委托范围与原来的通知有不太符合之处,限定得太死了。”蔡家翔所说的“原来的通知”是指信息产业部、邮政局和外经贸部联合下发的“委托管理通知”。“外经贸部肯定会在近日就这一情况补发通知。”看来外经贸部并不完全认同国家邮政局的通知。3月22日,国家邮政局一位负责人通过新华社表明态度:信件寄递服务不分快递与普递,不分私函与公文,均由中国邮政企业专营。指出,多年来,有些国际货代企业在办理国际快递业务的经营活动中,故意模糊信件快递与货物快运的界限,混淆通信业与货物运输业的不同行业特性,不顾国家邮政主管部门的多次劝告,违规经营邮政专营业务。这位负责人说,信件寄递业务专营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国际货代协会是由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组成的社团组织,对通信市场正常的行业管理问题进行指责,既缺乏对现实情况客观全面的了解,也缺乏对相关法律法规正确的理解,采取的方式也是不妥当的。国家邮政局这位负责人的指责和批评非常明确。快递风波可能再次升级。
学会竞争
在快递风波愈演愈烈的这一周里,晨报记者和远在大洋彼岸的周其仁教授通过频繁的电子邮件进行了交流和采访。因为中国电信一系列研究文章,而在行政垄断研究方面名声鹊起的周其仁对这个事件的观点很明确:既得利益恐惧竞争的一般逻辑我们都知道,但常常还是会被真实的故事吓一大跳。无论如何,不要让法律责任、规模经济和普遍服务之类的大字眼,成为行政垄断部门手中的人质。周其仁认为,邮政专营妨碍公平的市场竞争,坚持而不修改将不利于经济增长。但在现行有关“专营”的法律没有修改之前,大家必须依法办事。然而就是依照现行法律,周其仁认为,邮政局方面的通知还是有诸多“莫名其妙”的地方。特别让周教授感到惊奇的是,通知中规定“凡500克以下的和收费比邮政企业便宜的”一概不准委托!这个内容,明确地规定了竞争对手在同一服务或更高水平服务的收费上不能比邮政便宜。周其仁认为这个规定有滑稽成份,它清楚地表现出行政垄断企业虽然是庞然大物,却非常不愿乃至畏惧竞争的心态。晨报记者竺钢摄
晨报记者潘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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