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袁满)昨天,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获悉,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将从2002年4月1日起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设人民币对欧元的交易。这是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继美元、港币和日元之后开设的第四种外币对人民币交易。
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上增开人民币对欧元的交易,将有利于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促进中欧经贸往来,满足金融机构调整币种结构、实现资产多样化的需求,进一步促进国内外汇
股票短信一问一答,助您运筹帷幄决胜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