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15”前,一彩电厂家与南京各大经销商达成协议,称今后在南京各大商场销售的该品牌彩电,其生产日期绝不超过三个月。此举虽然是为了向消费者明示产品品质,却引出了一个新话题:彩电的保质期该怎么算?
这两天,由这家彩电厂起草的一纸“联合声明”正在南京各大商家之间作“公文旅行”,声明的内容是厂商共同承诺不把生产日期超过3个月的彩电卖给消费者,如有超过3个月 的,由各商场退回其南京分公司调换生产日期在3个月之内的相同机型或折价处理,折价处理或样机销售都由商家向顾客明示。南京一家家电商场的总经理说,彩电厂家推出此举是出于诚信考虑,前段时间的返修机事件对一些品牌厂家的市场形象造成了一定伤害,只卖3个月以内的产品可以说是厂家为取信于民而采取的最新策略。但彩电毕竟不是青菜豆腐之类的生鲜食品,生产日期超过三个月就从市场收回,这种设想的可操作性不强。广东的另一个彩电品牌江苏公司经理称,他们刚刚了解到某彩电厂家的这一做法,认为很难行得通。他分析说,目前市场上销售出厂一年左右的彩电是很正常的事情,尤其是纯平彩电,电路、机芯都还没有什么新的换代产品,只是功能或外观的细小变化,要求这样的机型出厂3个月就结束销售周期是不现实的。从消费者角度来说,他们最大的希望是能够明明白白消费,了解到特价机“特”在何处,并不要求像买面包一样买一台最新“出炉”的彩电。另外,从进货流程看,一般商家都只库存一个月左右的销量,但彩电从工厂下线到经销商手上也有一定的周期,以3个月为限,这种自加压力的做法无疑是套上了“紧箍咒”。一些厂家商家都在思考如何树立诚信形象,然而违背市场规律的承诺,难免会弄巧成拙,还是慎重承诺为上。(施新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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