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五日电(孙丽霞)外资目前已被允许进入中国印刷业市场,但独资企业尚不能印刷出版物。
记者今天从外经贸部获悉,中国外经贸部与国家新闻出版署日前联合发布了《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允许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外资印刷企业和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中外合营印刷企业。
规定称,在中国的外商投资印刷企业应当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具有直接或间接从事印刷经营管理的经验。从事出版物、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中外合营印刷企业中,中方投资者应当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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