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三日电题:入世后版权贸易“挑战大于机遇”?
作者刘研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意味着中国出版业将和WTO一百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在一个统一的“游戏规则”下进行自由贸易。按照WTO规定,中国现在加入该组织以后的八年属于过渡时 期,期间可以继续享受优惠政策,采取一些保护措施。但有官员认为,对版权贸易来说,是挑战大于机遇。
十比一的成交量
据中国国家版权局统计,从一九九八年到一九九九年五月间,通过出版社开展的图书版权贸易约两万零七百种,引进与输出之比为十比一。主要的贸易对象有美国、德国、日本、英国、俄国、法国等国家。
版权贸易作为知识产权贸易,是知识经济的一部分,充当了当前国际经济中最活跃、最富有创造力、最广泛而持续的一个经济角色。入世后,中国WTO保护知识产权协议中的其他内容也会使中国版权贸易的范围较之以往扩大,地理标志、工业品外观设计等内容也将包括到版权贸易的范围。面对更广阔的市场,是机遇,更是挑战。
版权保护刻不容缓
保护知识产权是国际惯例,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签了三个重要协定,其中一个就是与贸易有关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协定。
在对外合作的实践中,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中国的部分出版机构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不遵守国际版权贸易规则,对版权保护的认识不够重视。这不仅在国际合作中行不通,就是在同行的竞争中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
新修订通过的《著作权法》就盗版的惩处等问题,加大了打击力度。朱(左金右容)基总理指出,如果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的保护,优秀的正版出版物被盗版产品占据了市场,新闻出版事业就不可能繁荣。
民间版权代理浮出水面
由于历史原因,过去的中国版权代理机构一直由官方主事。中国国家版权局副局长沈仁干指出,人才匮乏,体制、机制的不灵活,使中国目前已有的二十七家从事版权代理的中介业务机构不能得到很好的发展。
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承诺,在法律服务当中允许外商、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华设立代表处,从事盈利性活动。版权贸易、商标和专利的代理,已经纳入司法部律师的代理活动当中。这样一来很多具备条件的国外代理机构,将进入中国市场,对中国本土的版权代理机构造成了冲击。
面对这种冲击,中国政府表示,政府是依法行政的部门,只要企业符合法律要求,政府就应当支持。无论国营还是私企,谁能把中国的版权代理的事业干起来,就支持谁。业内人士认为,应对现有的版权代理公司进行改造,建立起以出版业为中心的多媒体的版权产业集团,从而更好地应对入世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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