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强华索赔不成反被追讨陆强华状告创维案尘埃落定
早已闻名业界的中国职业经理人告状第一案———陆强华状告创维集团违约并索要巨额赔偿一案,经过一年多时间共三次开庭审理,近日终于演完了全部剧情,但剧情的续集却出人意料。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01年12月24日二审判决陆强华败诉并送达判决书之后,陆强华并未在一个月的执行期内执行已生效的判决————归还创维1997年为其购置房屋支 付的房款,在超过执行期数天之后,1月29日,创维集团及其委托律师不得不向法院递交申请对陆强华进行强制执行。
巨额索赔成泡影?
深圳中级法院民事判决书称,该判决为此案的终审判决,陆强华必须无条件执行判决书裁定的还款义务,即归还1997年创维老板黄宏生引进他时花了80万元为他在上海购置的房产,该房产是陆强华承诺在创维服务十年的条件。
2000年8月,陆强华因上半年业绩不理想以及在营销工作中某些存在分歧的做法,遭到创维董事会的否定,创维集团老板黄宏生8月中旬宣布解除其原任集团中国区域销售总部总经理一职,但安排其出任创维中国区总经理一职。陆强华冲冠一怒,不久即转投同行一家企业。
2000年9月陆强华向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诉讼,要求创维赔偿因解除其职务而造成的各种违约金和赔偿金共计达1100万元。
去年5月21日,劳动仲裁结果出来之后令陆强华大失所望,除了判创维应付因其个人原因未来领取的8万多工资之外,其它要求悉数被驳,陆反而要因为擅自离职、违反聘用协议而需要退还他占用的创维在上海为其购置的房产。陆不服,随即起诉到深圳福田区法院,这次他提出的索赔要求降到了260万元。3个月后,陆强华再次被判败诉。陆强华随即向深圳中院再度上诉,但一个月前又被判败诉。
业界地位又不保?
有关人士透露,在最近一个月里,陆强华开动宣传机器,在北京和广东媒体不断宣传其个人事迹,显然有意淡化败诉事件的影响。不过也有知情人士指出,陆强华最近突然加大对个人的宣传力度,有着更深层次的原因。
早些时候有消息说,陆与其现在的老板黄仕灵出现裂痕,一个月前,陆以开会为名将营销骨干拉到广东中山开会研究对策,但此事后来经高路华所在地的江门市政府从中斡旋,暂时得以平息。
外界并不了解陆强华与新老板有何过节。有知情人士透露,陆强华上任后继续采取超低价格的策略倾销高路华彩电,取得了一定的市场空间,但高路华的品牌始终停留在几年前为人诟病的廉价形象。据说黄为他提供的启动资金并不像陆强华跳槽时对外宣称的几个亿那么多,而仅是数十万台库存彩电和少量配套资金。陆强华接手后,通过拖欠上游供应商货款和向下游经销商集资,取得了新高路华的启动资金。
陆强华在最近的宣传文章中,已不再将自己定位于职业经理人,而是一个企业家。 (记者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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