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特约撰稿/哈林
73%的美国人对充斥媒体的大量新闻越来越怀疑。美国报纸编辑协会发布的新闻业可信度调查结果表明,真实不但是新闻的生命,更是媒体取得公信力的唯一途径。
这项调查为期3年,揭示出的许多结论足以令新闻从业人员警醒,比如一位妇女对调查 人员说:“如果你要想成为一个好人,你是不可能成为一个好记者的。”
多达78%的美国人相信媒体或多或少存在偏见;50%的人认为有一些特殊的人或集团能够控制报道,而77%的美国人认为,至少报社对那些支持他们观点的报道更感兴趣。
许多人都确信报社在决定报道什么样的新闻上有偏见,50%的人相信广告商的利益会影响报社的决定,59%的人说报社主要关心的是赚取利润而不是公众的利益,他们认为,记者愿为公众的利益着想,但是拥有报纸的人想赚取利润,而记者并不是掌权者。
受众对媒体的一个基本要求是将事实与观点截然分开。许多人都认为媒体只需报道事实,受众会得出自己的结论;记者的工作就是彻底地、有洞察力地、没有任何编造地、去除任何说服企图地报道事实。而事实上,媒体或记者在选择所报道的事实、或者在表达这些事实的语调语气上往往带有个人和集团的倾向,而许多时候,他们都希望在不知不觉中说服公众同意他们的结论。
在无孔不入、激烈火爆的媒体大战中,新闻真实的准则常常变得苍白无力。实际上,公众并不希望媒体为了追求速度而牺牲新闻的准确性——87%的人说他们宁愿等待,使得新闻报道能够经过证实;只有10%的人说愿意看到最新的报道,即使它们因为赶时间而无法证实。当问到“你认为媒体是否可以在终审前刊登嫌疑犯姓名时”,有86%的人认为应该等到法院判决之后再刊登。
除了时效的因素之外,公众对于揭露隐私的报道并非像媒体想象的那样趋之若鹜。比如调查中有这样一个问题,“假如在某一年的大选中,有几家媒体得知一位候选人10年前曾有一次婚外恋,这几家媒体没有刊登这条新闻,因为这与这位候选人的个人品质或当前的行为没有关系。你认为他们是否作出了正确的选择?”出乎意料的是,有68%的人认为报纸的确不该刊登这条新闻,只有24%的人认为应当报道此事。媒体是否有权报道政治人物的私生活,一种观点是因这些人物所处的地位使媒体有权报道,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即使某人是总统候选人,媒体也无权侵犯他的隐私。即便在美国,只有31%的人认为应该报道政治人物的私生活新闻,而多达57%的人认为媒体无权干涉他人的私生活。
媒体的公信力持续下降,另一个很大的原因是人们认为媒体过分关注“性闻”。
85%的被调查者都有这种感觉,而88%的公众认为关于性的报道如此之多,只是因为它们具有刺激性,而不是因为事件本身很重要。这些数字是否说明,媒体在降低趣味和格调以迎合公众的同时,却常常与公众越走越远?
有时候,一家媒体在新闻的包装上哗众取宠也许能收一时之效,但长远来看往往会自取其祸。比如说有时候新闻标题会让人们感觉这是一条重要新闻,但实际上阅读之后就会发现它根本没有那么重要。在被调查的人当中,18%的人说几乎每天都会遇到这种情况,30%的人说每周超过一次。如此频繁的“上当感”当然会让感觉挫折的受众越来越不相信媒体。
媒体流失公信力的另一个漏洞就是拼写错误。各种各样的小差错虽然并不起眼,可如果数量太多,人们自然会怀疑报道的权威性,就像面对一个结结巴巴、错字连连的推销员,人们在潜意识里当然就会怀疑他推销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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