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赵翔 刘爱君
12月10日,正在云南参加首届中国律师论坛的来自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的114家律师所发表了昆明宣言。也许是巧合,这一天正是中国成为WTO正式成员的前一天。可以说,昆明宣言是中国律师的“入世”宣言。宣言庄严承诺:正视全球一体化的趋势和中国加入WTO后律师业的开放,并以此作为发展中国律师事业的动力和契机。
作为全国最早进行律师集团尝试的北京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应当说在过去的竞争中已然是个胜利者,然而记者依然感觉到他们面对“入世”后国外军团的大举进攻,以及新业务对律师业务素质的要求而备感危机,该所合伙人李淳毫不讳言:“未来5到10年,中国律师界会进行一轮真正的重新洗牌的过程。”
也许有人会认为李淳的断言有些危言耸听,毕竟洋律师再是个中国通,他也无法取代中国律师,不说别的,光是那每小时少则上百美金的律师费又有多少中国老百姓付得起呢?但是这一国情似乎并不能成为中国律师可以掩耳盗铃的理由,因为已然登陆中国的104家洋律师行及二十多家香港律师行毕竟已不是在与中国的律师分一杯羹,他们已全面介入到中国的涉外、金融、投资、知识产权等法律事务中。
对于“入世”后,中国律师乃至我国法律服务市场面临的境况,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坦言,“入世”后,洋律师的抢滩,对中国律师的竞争与冲击体现在四个主要方面:业务的竞争。外国律师首先会在经济发达地区如上海、北京、广东等地抢滩,在涉外贸易、金融、证券等业务领域与我国律师展开竞争;人才的竞争。外国律师事务所以品牌形象、资金投入、高薪聘请我国优秀法律人才,将会引发人才竞争大战;管理的竞争。目前我们的管理思路、管理手段仍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用管理国资所的方式来管理已进入市场中介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已然滞后。目前我国律师事务所普遍规模较小,专业分工不细。我国最大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人数不超过200人,最高年创收也不过几千万人民币;素质的竞争。目前我国律师的入门起点仍是法律大专,所从事的多是国内法律业务,懂外文的律师人数不多,能熟练运用外语和法律知识与国外客户洽谈业务、签订合同的仅有两千人左右,熟知国际法、国际贸易法和WTO规则的律师尤其稀缺。中国律师在大型复杂的跨国交易和高新技术产业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服务经验不足,缺乏国际谈判的经验和从事国际律师业务能力,在国际法律服务方面竞争力较弱。
在此次论坛上,记者明显地感到,与会的律师们并非只在大喊狼来了,而是已在寻求战略上的定位与发展。因此,律师事务所追求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创出品牌是论坛上的时髦词儿。已在专业化市场上尝到甜头的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朱树英律师深有体会地说:“品牌是一种战略,是律师所有意识地占领某个市场,要达到这一目标,律师所要选择专业上有发展前途的专业定位取得突破。同时实现专业化品牌离不开专业化的人才,因此事务所应重视年轻律师的培养,实施有效的人才发展战略。”
“人才是事务所的财富”,作为最早一批进入中国的英国梅尔森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丁仁律师如此看重人才在一个律师事务所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他也毫不隐讳地认为,当前中外律师所已在专业人才上展开了竞争。而且无论在专业和语言方面都具有较高素质的人才在中国数量还太少。因此,他认为,国外事务所在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经验可以为中国律师事务所借鉴。
事实上,国外律师事务所特别是欧美等国家的律师事务所给我国的律师业带来的示范效应远不止人才方面。目前全球最大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人数已近三千,年创收在5亿美元以上的律师所有近20家。因此,众多律师所已认识到,过去的那种作坊式的“单打独斗”已无法与人家的“航空母舰”抗衡,必须向“集团作战”方向发展。国外律师行更看好未来中外律师在业务上的合作,因此,有业内人士预言,中外合作、合资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或事务所的兼并之路已为时不远了。
如果说,对于像北京、上海、广东以及沿海经济发达城市的律师是不得不面对如何在WTO背景下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的问题,那么中西部地区的律师事务所更多是在考虑如何更好地因地制宜,进而走出去或是有条件“与狼共舞”的问题。云南袁野律师事务所主任袁野律师语气严肃地告诉记者,由于地区的经济差别,洋律师们还无心顾及这块市场,这次论坛已向中西部地区的律师发出了信号,应当抓紧时间做好迎接竞争的准备,因为时间并不多了。他说,这样的准备主要体现在观念上及服务标准上,因为国际的竞争归根到底是律师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准的竞争。为此,该所在年初就决定严格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ISO9000系列标准实施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并编制了律师执业规范9编43章,共计975条,他们也正在申请国际质量认证体系认证。上海目前人数较多的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应对“入世”,专门成立了一个规则委员会,修改事务所原有规章制度及制定新的制度。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于宁认为,外国律师事务所进入开放后的中国市场,只是挑战的一个方面,应该看到另一方面是中国律师有没有足够的能力帮助国内企业乃至政府部门执行WTO的“游戏规则”,如何防止违规、回避违规及矫正违规,都有大量的工作留给我们来做。不管挑战来自哪里,主动权始终在我们自己手中。对此,众多与会律师并不讳言,我国律师对于WTO带来的机会,似乎还自身准备不足,包括缺少专业知识准备和人才准备,更缺少制度上的准备,所以有人自嘲说,我们连对话的工具都没有,当然只能望“洋”兴叹。
因此,对自身的挑战也正是昆明宣言所强调的:要促进律师业的行业管理机制,促进各成员律师事务所内部的管理至臻完善,致力于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的发展道路;在此基础上,不断加强论坛成员之间的实质性合作,探讨和建立律师事务所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倡导强强联合的发展战略方向;努力缩小东部与西部、沿海与内地、大城市与中小城市、国内与国外之间的差距,以铺路石的姿态和勇气,迎接全球化和数字化时代所带来的全面而深刻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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