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12月7日电(记者 董学清) 山东省家用电器维修服务业有了统一的规范。《山东省家用电器维修(安装)服务规范》今天起开始实施。
山东省家用电器行业协会会长徐本高介绍说,由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和山东省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制定的该规范是一部具有针对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的行业规定,主要呈现四个特点。一是对维修服务企业的维修设备、场地、人员、管理制度、信息处理等服务的硬、软件
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以保证维修企业从事家电维修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解决了一块万用表、一把电锤就能从事家电维修安装的低门槛现象,确保维修服务承诺兑现,保护消费者权益。二是统一了上门服务规范。三是将包修期内服务与包修期外服务区别开来,明确界定了包内与包外的服务内容、服务规范和纠纷处理办法,解决了过去消费者包内与包外界限不清、企业负担过重的问题。四是提出了维修企业星级管理概念,突出了服务人员的行为准则、回访期限与内容、收费标准,以及投诉受理等方面的内容。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贺时在谈到出台该规范的原因时说,此前山东家用电器维修行业存在服务承诺不统一、各级消费者协会处理此类消费者投诉时不便操作等问题。这与入世后的市场形势不相适应,也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和消费者权益的维护。为此,迫切需要制定全省统一的服务规范,以规范家电市场维修服务行为,促进家电行业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山东是我国的家电生产强省,也是家电消费大省,山东庞大的消费市场受到全国各家电生产企业的普遍重视。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各企业争打服务牌。目前,山东省共有维修服务企业4000余家,具有一定规模、能承担大型家电企业售后服务承诺的有500家左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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