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今日讯(记者张鹏)德国有个亚当欧佩尔公司生产“欧宝”牌轿车,中国江苏有个纺织品公司生产“欧宝”牌羊毛服装,为了“欧宝”商标归属的问题,一年前,德国“欧宝”把中国“欧宝”告到了国家商标局。记者今天了解到,国家商标局经过深入的调查,目前已经平定了“欧宝”风波,认为德国“欧宝”在中国不享有注册在先权,江苏“欧宝”准予注册。
德国亚当欧佩尔公司递到国家商标局的“商标异议书”称,他们生产的OPEL即“欧宝”牌轿车闻名世界,在世界范围内享有OPEL和“欧宝”商标,而且这个商标目前已经广泛用于服装、玩具等非汽车产品上,他们1997年向中国提交了“欧宝”商标用于服装商品上的申请。可是中国江苏的“欧宝”和“欧宝王”两个商标与他们申请的“欧宝”商标文字相同,产品类似,极有可能造成消费者的误认和误购。他们认为江苏“欧宝”的行为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对他们的商标造成了严重侵害。
江苏“欧宝”指出,他们在1995年就取得了“欧宝”商标在“羊毛服装”产品上的注册,“欧宝王”是这个商标的延续,这两个商标目前已经拥有相当的知名度,和德国的“欧宝”无任何联系。
根据双方陈述的事实和理由,国家商标局认为,江苏“欧宝”在1995年已经注册,早于德国“欧宝”在中国的申请注册日期,因此江苏“欧宝”享有这个商标在服装产品上的优先权利;同时,德国“欧宝”汽车虽然在我国有一定的知名度,但是江苏“欧宝”所生产的商品与德国“欧宝”所生产的汽车产品在功能、用途和消费对象方面都存在明显差别。所以国家商标局最终认定,德国“欧宝”的商标异议不成立,江苏“欧宝”商标核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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