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中国光大银行与国家开发银行在北京正式签署了《委托代理协议书》,这标志着双方在委托代理业务领域达成了一致意见,两家银行间的合作跨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中国光大银行成立于1992年,是我国第一家国有控股、国际金融组织参股并在香港间接上市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截至2001年6月,全行资产规模突破2500亿元,各项存款超过2000亿元。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于1994年,是我国最大的政策性银行,注册资本达500亿元
。近几年每年发放的贷款均达1700多亿元。两家银行间蕴涵着很大的业务机会,过去,光大银行曾成功地代理了一批开发银行的项目,金额达127亿元,目前还有一些新的项目正在受理之中。但由于双方一直没有签署正式的协议,使代理业务受到了一定限制。此次双方总行正式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标志着双方的合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对光大银行来讲,更是一个扩大代理业务、开发优质大客户和相关业务的好机会,必将极大地促进自身代理业务的发展。
签字仪式上,双方均对对方在发展中取得的成绩表示赞赏,开发银行表示今后将在结算业务、不良资产化解、贷款资金监督及本息回收等方面进一步与光大银行加强合作。光大银行也明确表示,今后将会充分发挥自身的技术和经营优势,为开发银行提供准确、快捷、安全的代理服务,并在业务合作中与开发银行结成二十一世纪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为我国的金融改革和发展、为国家的经济建设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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