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在我国的实施,强化我国环境管理工作,积极探索中国入世和西部开发中环境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主办的"中国加入WTO环境管理国际论坛暨第二届ISO14000实施与发展国际研讨会"将于2001年10月15日-17日在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召开。
此次会议在对我国实施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进行阶段性总结的基础上,面对世
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的现实,以"环境管理.贸易.ISO14000"为主题展开交流与讨论。
来自国内外政府机构、研究院校、国际组织和商业企业界的200多名专家和代表参加了本次研讨会。包括:国家环境保护总局(SEPA)、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MOFTEC)、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联合国工发组织(UNIDO)、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认可论坛(IAF)、国内外知名的认可认证机构和公司企业。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王玉庆先生、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司副司长王兴根先生、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助理代表杜悦新女士、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主任张坤先生出席了开幕式并致辞。
由于地球环境日益恶化,迫使人们认识到经济的发展必须以不损害人类的生存环境、不损害当代及子孙后代发展的需要为前提,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为统一协调世界各国环境管理标准,有效地控制和改善全球环境质量状况,减少世界贸易中的非关税贸易壁垒,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自1996年起相继颁布了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
ISO14000系列标准集成了各国环境管理实践的精华,使可持续发展思想具体化、技术化,使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平衡。该系列标准主要包括环境管理体系、环境审核、环境标志、环境绩效评价、生命周期评估、产品中环境因素导则、术语和定义等几个部分,标准编号为ISO14001-ISO14100,通称ISO14000系列标准。
其中,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是核心标准,是组织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及实施环境审核的基本准则,它明确了体系中的构成要素、规定了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该标准以"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管理思想指导建立环境管理运行机制,对环境因素进行监控,对产品设计、原材料、能源使用、生产工艺、设备运行、产品销售等环节进行全过程控制,合理利用资源能源,实现减污增效、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通过一套完善而且有效的管理制度保证企业遵守环境法律法规,规范环境行为并进行持续改进。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增强了企业守法意识和能力,这对改善区域、国家乃至全球环境质量、保证资源和能源的持续利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
ISO14001标准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它的用户可以是全球的商业、工业、政府和非盈利组织。目前全球通过ISO14001认证的组织已超过3万家。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ISO14000系列标准在我国的实施,从1996年起开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试点企业涉及机械、轻工、石化、冶金、建材、煤炭、电子等多种行业及各种经济类型。
同时,国家环保总局还在全国13个城市组织实施了ISO14000标准的试点工作,探索在城市和区域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方法和推进实施ISO14000系列标准的政策和管理制度。该项工作取得了圆满结果,苏州新区和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率先通过了区域ISO14001认证,9个城市(区)完成了试点工作,取得了在我国实施ISO14000系列标准的有益经验。
历经近5年的努力工作,越来越多的企业提高了建立和实施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积极性。根据环认委环注委秘书处的调查,获认证企业普遍反映:通过建立实施环境管理体系,在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如减少物耗、能耗,降低了生产成本,增加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提高了全员的环境意识,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了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ISO14001标准带来的巨大效益已引起我国企业界和政府部门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响应,越来越多的组织正在加入到实施ISO14001标准的行列中来。
为维护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公正性、权威性,保证认证质量,我国在引入和实施ISO14000系列标准的同时,积极快速地建立起规范化、科学化的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国家认可制度。
199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批准成立了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并统一管理ISO14000系列标准在我国的实施工作。指导委员会下设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环认委)和中国认证人员国家注册委员会环境管理专业委员会(环注委),分别负责对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认可和对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人员及培训课程的注册工作。国家认可制度的建立为避免政出多门、无序管理、追求形式、降低认证质量的现象提供了制度保证,克服了当时一度出现的多部门各搞一套的混乱局面,对确保ISO14000系列标准在中国的有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在国家环境管理体系认可制度的规范管理下,我国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呈现健康快速发展的势头。截至2001年9月底全国获认证企业达836家,获国家认可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21家,注册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3197人,获备案资格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咨询机构超过百余家。
由于认证事业与世界贸易有着越来越紧的联系,为使ISO14000实施有效地促进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有力地推动我国与世界各国的经贸关系,必须遵循国际惯例,与国际认可规则保持一致。我国在建立环境管理提国家认可制度的同时,一直注意与国际管理保持一致。国际认可论坛(IAF)、国际审核员培训与注册协会(IATCA)是国家认可机构和审核员注册机构的国际多边联合组织。环认委于1999年和2000年分别获得IAF和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IAF的区域性组织)批准,成为IAF和PAC的正式成员。2000年5月环注委获得IATCA批准,成为IATCA的正式成员。环认委、环注委正在积极努力参与国际互认活动,力求与国际同行一道,早日促成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领域的多边互认。
手机铃声下载 快乐多多 快来搜索好歌!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