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卫生部法制与监督司司长赵同刚昨天抵穗督办毒米案。今天上午,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这批毒米制假售假者要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刑法》有关条款进行严惩。
赵同刚昨天前往日前被省卫生监督所查处的三家霉变致癌大米生产窝点,他指出如此大批量、大规模公开制假在全国实属罕见,该案将列入今年食品专项治理大案。卫生部已经下文在全国范围内清查毒米,并重点要求江西、广西、湖南等省开展拉网式清查工作。
他表示,这次查获的毒米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明确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腐败变质、霉变、生虫,含有毒有害物质,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根据法律规定,应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立即公告收回已售出的食品并销毁。对当事人,除了没收非法所得和罚款外,还要移送公安机关,根据《刑法》有关规定,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廖怀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