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诸达鹤 唐华/文
本报讯 市物价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本市金饰品生产经营者在足金饰品零售价格放开后,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范其价格行为,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时,为了及时掌握市场价格情况,防止价格违法行为搅乱市场,物价部门将在全市设立若干足金饰品价格监测点。
市物价局要求各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标示各成色的金饰品零售价格,价格调整时必须及时更换标牌;在柜台的醒目位置标示三色标价签;每件金饰品上可继续用小吊牌标价,小吊牌上需注明成色、克重、产地、工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