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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荣
之所以说明星奥运市场,是因为明星以各种形式参与奥运,是各取所需形成了供求关系。
明星需要与奥运沾边增添曝光量以提高知名度,如果拥有自己的奥运歌曲,或者火炬手的身份,能提高“走穴”的要价;只要这些参与奥运的活动,没有触及到隐形奥运营销,与奥运精神相符,北京奥组委也希望,明星可以利用自身的影响力来传播奥运;作为商家,也有这样的考虑,在营销的活动中,如果请来的明星影响力越大,关注度也就越大,也就达到了营销的目的;明星幕后的经纪公司更需要提高旗下艺人的知名度,如果将经纪公司比作一个工厂,艺人就是其“产品”,产品能否卖好,需要产品有良好的口碑,而产品卖得越好,带来的利润就越丰厚。
然而,市场始终是四方博弈的过程,在这个市场中,经纪公司希望更大地提高旗下艺人的曝光度,于是就会不断推出奥运歌曲,为艺人争取更多曝光的机会。然而,这些努力有时候又不是经纪公司所能掌握的。北京奥组委在挑选奥运歌曲和奥运火炬手的资格时,都有自己的标准,不会以经纪公司的意志为转移。
矛盾就这样产生了,目前北京奥组委文化部,虽然只承认已经揭晓的奥运歌曲,可是并没有限制其他公司和个人推出奥运歌曲,也没出台相关规定,对于奥运火炬手的选拔,奥组委并没有绝对支配权。在这样的情况下,就有一些经纪公司不从本公司的实力出发,不结合艺人的特点,加快推奥运歌曲的密度,并不切实际地包装艺人,最后适得其反,不仅不能提高艺人的知名度,还损失了公司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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