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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营新媒体先锋 小兄弟挑战广电老大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7日 13:41 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特约记者 韩杨

  见习记者 袁雪

  早上8点,趁着世界转播商大会还未开始的当口,程智谊和他的同事们围坐在香格里拉酒店的沙发上,聚精会神地盯着面前的电脑屏幕。

  他们正在观看的是美国职业棒球联赛的现场直播,通过无线网卡,他们轻松地登录到自己公司的网站,观看视频直播。

  程智谊和他的团队是本届世界转播商大会上令人关注的“特殊代表”,来自台湾爱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爱而达)——2007年6月15日,国际奥委会首次将以互联网和手机为展示平台的新媒体权益单独出售,爱而达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截至目前为止,除了爱而达之外,还仅有一家新媒体权益获得者——香港有线宽频通讯有限公司(下称i-CABLE)。

  与会场上众多拥有数十年奥运转播经验的电视广播界老手相比,爱而达与i-CABLE只是初出茅庐的小字辈。

  他们将如何承担起复杂的奥运会转播工作?他们能否证明新媒体将成为奥运会全新的收入来源?转播商大会开幕当日,本报独家专访了两家新媒体转播先锋一探秘辛。

  与奥运结缘

  成立于2000年的爱尔达是台湾地区宽频影音数位内容的整合龙头,是台湾地区首家将大陆、香港以及韩国热门电视剧搬上网络平台的公司。台湾最大的电信运营商中华电信掌握着其22.1%的股份,是其最大的股东。

  随着台湾投手王建明在美国职业

棒球大联盟中的出色表现,棒球在岛内广受关注。2006年,爱而达公司顺势购买了在台湾地区独家网络直播美国职棒比赛的权益,却没料到收效显著。

  “王建民在台湾的地位,相当于姚明在大陆的地位。”爱而达公司技术长和副总经理程智谊说。

  “我无法透露买下美国职棒的权益花了多少钱,只能说这个数字是很高的。不过,相关的收益也很可观,我们用大约半个赛季的时间就收回了成本。”他表示。

  在与体育结合所带来的巨大商业利益下,爱而达开始考虑与奥运结缘的问题。

  台湾地区共有4家电视台购买了北京奥运会的电视转播权。他们通过组成地区联盟向国际奥委会直接购得。然而,这并不妨碍爱而达通过新媒体途径寻求商业利益的考量。

  程智谊认为,自己的公司无论在技术上还是内容上,都可以与他们相庭抗争。

  爱而达最大的优势在于可以提供高清转播节目。虽然北京奥运会的公共信号全部采用高清信号,但是由于台湾电视业的高清执照尚未颁发,爱而达在网络高清转播上拔得头筹。

  其次,背靠台湾最大的电信运营商中华电信,爱而达在带宽资源上可谓高枕无忧。

  从内容上来说,由于频道的限制,4家台湾电视台只会转播800个小时的奥运赛事,而爱尔达将启用5个网络频道,提供1900个小时的赛事,在数量上多出1倍。

  而香港的i-CABLE公司显然有着更大的布局考量。

  2007年8月6日,i-CABLE签下了北京奥运会的新媒体权益。而香港地区的电视转播权益则由亚洲电视企业有限公司(ATV)和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TVB)从亚洲-太平洋广播联盟(ABU)购得。

  i-CABLE成立于1999年5月,最大的股东是致力于地产业的香港九龙仓集团有限公司,i-CABLE是其旗下五大核心品牌之一。作为涵盖多个媒体平台的集团公司,i-CABLE帐下的香港有线电视从2002年起连续获得三届

世界杯的独家转播权,同时还于2006年在香港地区独家转播多哈亚运会。

  定义“新媒体权益”

  在与两家公司的协议中,国际奥委会对于网络和手机两种载体上的转播方式做出了不同定义:在互联网上没有其他限制,可以现场直播;而在手机上,只能播出以3分钟为单位的视频短片,且必须保证5分钟的延迟。

  为何在手机上只能以短片形式播出?

  按i-CABLE下属香港有线娱乐有限公司的广播运作副总裁林国联的解释,亚视和TVB先获得了香港地区的电视转播权,如果再允许手机直播,对已有的两家电视转播公司冲击较大。而两家电视转播商显然不赞成将手机上的直播涵盖在新媒体权益里。

  林国联笑言:“毕竟是他们先得到了电视转播权益,我们是后来者!”

  爱而达的程智谊也表示,该公司拥有手机电视台,技术上完全可以实现在手机上的直播。他们也曾就这项权益向国际奥委会争取过,但却没有奏效。

  不同于电视转播权的拍卖方式,此番新媒体权益均由竞标公司直接与国际奥委会接洽。此前在传统的广播电视领域,香港地区的转播权从亚洲-太平洋广播联盟(ABU)处购买;而台湾地区则是以联盟形式从国际奥委会购得。

  而国际奥委会对新媒体竞标公司的考查,主要集中在受众数目、转播质量、地域限制技术,以及转播经验等几个方面。

  以台湾的爱而达公司为例,其在互联网领域可到达的人数为700万人,几乎占全岛总人口的1/3;其独家在网络上直播的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的每日同时在线人数约为40万。

  i-CABLE的林国联则更加直接:“因为是付钱给国际奥委会嘛,我们出价更高一些。”

  有意思的是,得到新媒体权益的公司恰好位于香港和台湾。

  爱而达的程智谊将其归结为两个优势——既没有时差,又有电视转播不具备的优秀时段。比赛时间很多在上班时段,对于那些关注比赛又想避免工作请假的受众来说,在互联网上观看赛事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盈利模式探究

  有了美国职棒的经验,爱而达对北京奥运会受益表示乐观:“盈利是肯定的,只不过是受益多少的问题。”

  2006年职棒赛季,爱而达采用在互联网上向会员收费观看的盈利模式。到了2007赛季,爱而达调整思路:对用户免费,通过广告来实现盈利。此举收效颇为可观:免费观看使得网上用户激增,广告收入水涨船高。

  在爱而达的规划中,北京奥运会的网络转播依然采用免费观看、广告盈利的手法。而手机视频短片的转播,则预计采取按奥运主题打包出售的方式,具体定价标准还尚未确定。

  不过程智谊预测,手机领域的收入应该无法与网络转播收益相提并论。

  刚刚拿到新媒体权益的i-CABLE对于如何应用自己的权益还有诸多不确定,采用何种盈利模式、何种节目制作模式仍在磋商阶段。

  不过,节目制作的成本也是转播商们的权衡之一。对台北的爱而达公司而言,是否购买2010年温哥华冬奥会和2012年伦敦奥运会的转播权尚未可知。

  据他透露,本次北京奥运会的转播成本预计将达到500万美金,其中包括架设海底电缆、人员往返及驻守北京的费用。

  不过,爱而达拥有自己的摄影棚,可以制作评论节目,几乎与一家小型电视台无异。但奥运期间,他们仍然计划与台北电视联盟之外的一家电视台合作,协助制作电视节目。人员投入会达到100人。

  与仅靠一家网络公司单打独斗的爱而达不同,i-CABLE拥有数家有线电视台,可以实现“集团作战”,在体育赛事转播方面更具优势。

  因此,提起奥运转播节目的制作,i-CABLE的林国联语气很轻松,“我们有自己的电视台,完全有能力派遣制作团队完成这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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