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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组委紧箍咒遭非奥赞助商质疑(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8日 00:32  华夏时报

  倡议合法性遭质疑

  “这个只是倡议,并不能作为硬性规定吧。”一家与跳水队集体签约的某直销企业工作人员在记者的提示下,立即查找了相关资料。随后,该企业的负责人向记者质疑说,北京奥组委的这项“规定”只是倡议书,似乎不是硬性规定,不能有法律效力。上述的几家企业,记者在对他们的采访中,他们也相应地质疑地提到了这个问题。

  倡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记者随即致电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梅慎实教授,梅教授表示,倡议书只能起到加强道德自律与约束的作用,如果没有响应倡议人的签字,那么就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

  随后,记者立即采访了当时发布此倡议书的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副部长陈峰,陈峰表示,在发布此倡议书之前,奥委会已经与北京奥运会参赛的运动员、教练员等签订了相关协议,运动员与教练员已经郑重承诺,未经奥委会批准,不得在北京奥运会期间使用本人肖像作为商业用途,因此,运动员、教练员都有义务与相关企业达成一致,共同遵守奥委会的相关规定。

  陈峰表示,如果有企业未遵守规定,北京奥组委将以侵犯运动员、教练员肖像权的名义追究相应企业的法律责任。最后,陈峰还向广告代理机构发出提醒,在运动员、教练员与企业签订商业合作协议时,应主动留出“奥运时间”作为空白。

  记者观察

  治理“喜擦擦”还需动脑筋

  文/朱光强

  北京奥运的巨大商机早已让众多企业觊觎许久,尤其是没有搭上奥运快车,成为奥运赞助商的企业,更是对这块近在眼前的肥肉心有不甘并垂涎三尺。于是,各路企业纷纷使出十八般武艺,争相与北京奥运会“套近乎”,并以能与北京奥运会共跳“贴身辣舞”为荣耀,以制作出巧打“擦边球”的广告创意而自豪。更有热衷“喜擦擦”者,一些企业与广告界人士还专门成立了“奥运擦边委员会”(简称:奥擦委)。这一切都让奥运赞助商心里很不爽。

  这是一个市场的博弈,是非奥运赞助商与奥运赞助商的市场博弈。为了维护奥委会与赞助商的合法权益,北京奥组委从成立的那一天起就不断发出提醒与警告,希望非奥运赞助商不要损害公平竞争的原则,并远离隐性市场。

  北京奥组委的“千叮咛、万嘱咐”,似乎就像大人教育小孩子,并没有产生更大的威慑。一直“向钱看”的非奥运赞助商也没有乖乖地“一边凉快去”,反而做得更加隐蔽,毕竟,北京奥运会是个千载难逢的营销机会,值得“拿青春赌明天”。眼看奥运会召开在即,北京奥组委也将面临着巨大的考验,面对汹涌的擦边运动,尤其是一些难以监控的中小企业,如何监督查处将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任何期待企业主动约束自己不“越轨”的行为都是“不靠谱”的,8月份的明星广告禁播同样也不能期待运动员、教练员去主动告知企业,他们一门心思扑在为国争光上,训练任务繁重,根本不能分心。

  奥运比赛的传播媒介重点在电视与网络,“擦边”广告注定会寄生于此,因此,如果要想掐断“擦边”广告,还不如在电视与网络等媒介上下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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