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批公职公司律师获发执业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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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 21:33 人民网 | |||||||||
人民网深圳12月16日电 今天下午, 深圳市13名公务员和银行职员获得由深圳律师管理部门颁发的执业证,成为深圳市首批公职、公司律师。 据介绍,10位获得公职律师执业证的公务员来自深圳市监察局、档案局、审计局、知识产权局、罗湖区政府及南山区教育局等6家政府部门,3位获得公司律师执业证的银行职员来自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和招商银行。
据了解,作为广东省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试点城市,深圳早在2003年便拟定了实施方案,以审计局等8家单位作为第一批公职律师试点单位,以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等2家单位作为第一批公司律师试点单位,并从中选取了13名公务员、6名银行职员分别作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候选人上报给广东省司法厅。历经多次审核,日前,省司法厅批准颁发执业证的公职律师有10人,公司律师则有3人。 “司法部门对公司律师采取非常谨慎的态度,上报6人,只有3人获批。” 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长石岗解释说,因为公司律师直接参与企业决策,提供的意见参考常常会影响企业运作,“对公司律师的素质一定要严格把关。” 深圳为何要增设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深圳市司法局律管处副处长杨少彬介绍,公司律师、公职律师、社会律师都是律师体系的一部分,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律师、公职律师的出现,不仅标志着深圳律师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也是与国际接轨的表现。 但是,他们与社会律师又有不同之处。杨少彬说,公司律师、公职律师拥有双重“身份”,公职律师供职于政府职能部门或行使政府职能的部门,公司律师属企业的内部人员。因此,公职律师既是国家公务员又是律师,公司律师既是企业的职工或雇员又是律师。他们的服务对象也很固定,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只能为本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不得面向社会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在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兼职,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本单位以外的诉讼与非诉讼案件。 公职律师目前还没有存在的法律依据,现行《律师法》中除对军队律师有所涉及外,对其他种类的公职律师都未作规定。对此,深圳市司法局专门成立公职律师管理办公室,负责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日常管理工作。(胡谋、晓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