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招考与就业平等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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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 08:40 人民网-华南新闻 | |||||||||
在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公务员招考备受关注,是因为它关系着成千上万报考者能否获得就业岗位,实现职业梦想。而在倡导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公务员招考依然备受关注,是因为它关系着公民的就业平等权能否得到切实的保障。 招考公务员时在年龄、学历、专业、经验等方面设置一定的限制条件,本就无可厚非,但是具体到每一项限制条件,显然是不能敷衍了事的,因为每一个报考限制条件严格一点
法无禁止即自由,这是现代社会的一个法治理念和行动指南。对公民个人而言,奉行这一点合乎法理,一般也不会对他人和社会造成太大的影响。但是,对于权力部门比如政府机关,践行这一点却必须慎重,做得好可以造福于民,做得不好则会祸及民众,走向滥用权力的深渊。 我国现行法律对公务员招考限制条件还缺乏完善的界定和约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公务员招考限制条件的设置就更显其重要性。毕竟,作为一种政府行为,它对于切实维护民众就业平等权,消除就业歧视,促进社会公平,其导向意义不容忽视。 ———编者 《华南新闻》 (2005年11月29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