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0日电 (记者 刘羊旸) 记者10日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获悉,近两年,我国城镇年均新增就业达915万人。
劳动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说,2002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制定了积极的就业政策。三年来,我国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开始形成,促进就业较大增长。2004年,第三产业从业人员达到2.3亿人,比2001年增长14%。通过鼓励引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2004年私营个体就业人员达到9604万人,比2001年增长29%。
再就业扶持政策产生了积极作用,促进劳动者自谋职业和企业吸纳就业。通过实施就业援助,有效地改变了困难群体人员就业无门的困境,先后帮助300多万“4050”人员实现了再就业。
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初步建立,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取得成效。2003年以来,先后为1300万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了免费就业服务。同时,在各个城市的街道社区普遍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实行政府培训补贴与再就业效果挂钩,推动创业培训与小额贷款政策相结合。2003年以来,共有1100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了再就业培训,培训后就业率达到60%。
加强失业调控,做好大学生就业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工作有新进展。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在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同时,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与服务得到加强,近两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基本稳定。在发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开展转移培训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方面也取得新进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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