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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保证金血本无归 三名大学生状告期货公司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 17:48 北京晚报

  本报讯 周某等三名学生从学校毕业后,在一家期货公司找到了一份期货交易的工作,但该公司要求他们每人预交5万元的保证金。没想到三个月后,期货公司负责人音信皆无。为此,周某三人将龙电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保证金。今天上午9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开庭前,原告代理律师告诉记者,三名大学生家在上海,经济情况都不好,5万元是
父母省吃俭用的血汗钱。由于承担不起起诉的相关费用和差旅费,一名学生已经撤诉。

  期货公司代理人则称,学生们根本没有分配到该公司工作,公司也没有付过工资。期货公司提交银行单据,证明保证金银行卡中除剩余1万元左右余额外,其余款项已被学生自己提走。

  原告律师认为,银行卡是当初期货公司一名客户代理人让学生必须交到公司、并必须由公司保存的“工资卡”,学生一直没有见到过这张卡,更不用说使用过卡内的资金,因此对银行提供的单据存在质疑。原告代理人还向法庭提出,由于原告是三名涉世不久的大学生,心理年龄都不够成熟。所以请求法庭不仅要从证据上考虑,还要从社会的公平、正义的角度来看这起案件,以此更合理地分担举证责任。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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