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怎能鼓励单位有就业歧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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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 17:48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近日,北京市人事局在一则通知中,明确鼓励用人单位优先录用北京生源毕业生。这其实就是一种“就业歧视”,这种歧视不仅有悖公平公正原则,而且不利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针对今年高校毕业生人数大幅增加、就业任务更加繁重的情况,北京市人事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通过多种渠道和措施解决毕业生就业问题,并明确鼓励用人单位优先录用北京
单从新闻报道看,我们无从知晓这种“鼓励”是有着具体鼓励措施,还是只是一种口头号召,但不管怎样,人事局作为一级政府部门,以通知的形式明确鼓励用人单位优先录用本地生源,其正当性和合理性都值得怀疑。 众所周知,长期以来,户口问题成了大学毕业生合理流动以及用人单位自主招聘人才的极大障碍。一个户口本,使得从不同地区来的大学生,在就业人才市场上被区别对待,在就业机会和就业权利上存在着严重的不平等。现在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这种就业权的不平等,实则是一种“就业歧视”,或是一种“地域歧视”,这种歧视不仅有悖公平公正原则,而且不利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当然,要彻底消除这种歧视,并非一朝一夕之事。如今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仍然明里暗里地优先录用某地生源的毕业生。如果说用人单位这样做,是在行使招聘自主权而无可厚非的话,政府部门则应该努力消除这种就业歧视,鼓励用人单位逐步打破人才招聘上的地域限制,而不应该反过来鼓励、怂恿用人单位的歧视性做法,甚至以政府的名义歧视外地生源毕业生。退一步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用人单位招谁不招谁、优先录用谁,应该由他们根据自身情况定夺,政府部门无需也根本没有权力在这方面对用人单位指手画脚。 实际上,早在2002年,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分配时,取消进人指标、户口指标限制,取消限制高校毕业生合理流动的政策规定,允许高校毕业生跨省(区、市)就业。北京市人事局鼓励用人单位优先录用本地生源的毕业生,显然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精神。 打破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区域壁垒,首先就是要破除人才招聘、使用上的条块分割。如果各地都像北京市这样,鼓励用人单位优先录用本地生源的毕业生,那么毕业生就无法合理、正常地流动,也就会有更多的毕业生无法就业。政府部门的一举一动,应该是努力促进社会的公平与公正,而不能反其道而行之,为社会上业已存在的不合理、不公平现象推波助澜。(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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