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回避制度敏感职位叫停夫妻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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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 07:49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出台人事制度改革细则 人民网深圳1月31日电 深圳市日前正式公布了人事制度改革细则,对去年6月以来相继推出的事业单位职员制和雇员制管理制度再作细化。深圳市也成为全国第一个出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改革整体配套制度的城市,新的人事管理制度框架基本形成。细则对职员聘任回避制度、雇员分级的规定引起各方关注。
深圳人事制度改革于2004年全面启动,事业单位全面推行职员制,机关事业单位推行雇员制,职员、雇员和公务员构成人事制度的三大体系。深圳事业单位中职员制的岗位,主要是一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机关和事业单位中的雇员岗位,分为高级和普通两类:高级雇员为行业专家,普通雇员则主要是后勤服务、辅助工作及过渡性岗位。职员工资由单位自主决定,而事业单位的高级雇员工资由用人单位和雇员双方协商确定,普通雇员实行固定工资制,月工资最低为约2500元,最高约为5500元。目前全市已有600多家单位参与该项改革,4万多人成为职员,101人成为普通雇员,7人为高级雇员。 此次出台的细则明确规定:事业单位职员聘用聘任应当遵循回避规定。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任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监察职位的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有关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聘任事项时,遇有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回避。 深圳市人事局局长陈安仁将深圳市职员制改革的特色归纳为:全面推进,配套措施跟进,如将职员的录用、纪律、考核、任用、回避、交流等制度细化并法定化,依法管理、规范管理。雇员制改革的特色:雇员管理走向市场化、契约化和规范化;雇员“占编不入编”,即在编制内雇用,从制度上保证不造成新的人员臃肿和滥用;在机关和事业单位全面实行雇员制度。而新近推出的细则,则为改革的进一步推进解决了操作上的细节问题,易于实行。 (胡谋 王伟) 各方评说 回避制并不能杜绝人事任用腐败 传统的人事管理制度对干部的录用、任用、考核、回避等主要是通过政策来调整,缺乏法律规范,随意性较大,而深圳则通过出台细化规章的方法整体推进了人事制度改革。比如,在机关事业单位职员中实行回避制度,就是防止人事任用腐败现象的一项有力措施,可以避免宗法、血亲关系在国家行政权力中发挥作用,但并不能彻底杜绝腐败的发生。为防止人事任用中腐败的发生,还应辅以竞争上岗制度,实行集体决策。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创新 雇员制需与公务员制度改革相配套 雇员的工资虽能达到较高水平,但是以没有提拔机会和不稳定为代价的,而体制内公务员升迁机会多又稳定。这两者的不平衡让人担忧:一旦合同到期时生了病,雇员的生活出路在哪里,这个领域又能否吸引人?全国实行雇员制的省市正在不断增加,雇员岗位决定了其承担的社会责任也相对较重,但雇员待遇和稳定性与公务员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长此以往,这个岗位就会缺少吸引力,也不利于这项制度的健康推进。 ——深圳大学文学院辅导员、深圳大学雇员 张剑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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