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酝酿出台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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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 08:49 现代金报 | |||||||||
欠薪一年 老板可能赔上一倍 □记者 岳德亮 金报讯 民工的工资能拖就拖、能扣就扣,谁给了这些企业老板这么大的胆子呢?是因为缺少有震慑力的、可惩罚制约雇主的法律法规。记者昨天从省政协办公厅获悉,省人大常
拖欠工资已成社会毒瘤 记者注意到,致公党浙江省委在这份名为“建议制订《“反拖欠、反克扣”工资保障条例》”的提案中用语近乎“刻薄”:克扣、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已是社会的顽疾和毒瘤。民工成群结队投诉,老板却是“劳动监察来一次,我就挤出一点工资给民工的”,因讨工资未果,民工们常做出过激行为,严重影响了浙江社会安定团结的形象。 虽然全省各级劳动执法部门采取了各种手段和措施,但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却年年有增无减。从追回拖欠克扣工资数额上可见一斑,如全省2002年追回拖欠克扣工资1.48亿元,2003年为2.3亿元,今年仅前三季度就追回了2.86亿元。 拖欠1年可能赔上一倍欠薪 那么,屡屡拖欠工资根源到底在那里?致公党浙江省委认为,在于部分雇主道德水平低劣,为追求利润最大化、高速化而不择手段,更在于现行的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对拖欠工资问题缺乏制约。 “没有严厉的法律,劳动执法就缺少依据。”为此,致公党浙江省委旗帜鲜明地建议制订《“反拖欠、反克扣”工资保障条例》:在民工工资问题上,只要雇主拖欠工资,雇主必须多付补偿金(或赔偿金)。拖欠民工工资1个月,补偿金为工资额的1/12,即拖欠1年时间,补偿金(或赔偿金)为工资额;对恶意拖欠工资、克扣工资的雇主,采取强制手段处理。 酝酿出台工资支付条例 记者昨天从省人大内司委获悉,这份提案的建议已经被基本采纳,省人大一直对工资支付比较关注。省人大常委会2003年开展劳动法执法检查时,就将工资支付列为检查的重点之一,“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制定有关工资支付的法律法规是必要的。” 据了解,《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已列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项目库,即将在适当时候制定出台,在拖欠工资时间长短与补偿金赔偿金之间的关系、拖欠克扣工资处罚力度等方面作出明确、严厉、可操作性强的规定,确保用人单位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切实维护劳动者特别是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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