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败三星 请先瓦解三星联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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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 17:14 21世纪经济报道 | |||||||||
见习记者 王 亮 上海报道 三星电子是一家企业吗?当然是。三星电子只是一家企业吗?至少在LCD(Liquid Crystal Display液晶显示器)领域,这个韩国巨人如今集成的资源实力远远超过了“企业”这
“在经济全球化中,平面显示器产业是第一个完全成长起来、并且其基本特征是更多地由知识而非物质资产来决定的制造行业。企业需要制订战略,一方面动员本国内的优势,同时也要自由地将这些优势作为杠杆,与全球内的供应商、客户建立公开和学习的伙伴关系。”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商学院教授Thomas Mutha对三星电子在LCD领域的联盟战略并不感到意外。Thomas Mutha在2001年时对全球平面显示器产业进行了调查并出版了专著Managing New Industry Creation(《如何建立新兴产业》,编者译)。他认为这个产业的基本特点至今并没有改变,“LCD产业是一个全球性的、知识驱动型的新兴制造产业,其竞争是由企业的学习能力、政策的连续性和反应速度决定的。新技术发展非常快,很多,又很相似,即使是行业最领先的公司也没有办法掌握全部的技术,而且设备投资非常昂贵,因此企业必须合作。” 事实上,LCD产业形成的是一条高科技、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同时也极具垄断性的产业价值链。在原材料供应环节,玻璃基板是LCD的最重要的原材料之一,而全球有能力供应这种原料的厂商只有四家,分别是美国的康宁(corning)和日本的三家公司。在中间产品制造环节,根据美国LCD产业调查公司Displaysearch的数据,2005年的全球大尺寸液晶电视面板中,日本夏普、韩国三星电子、LG-Phillips和中国台湾的友达光电、奇美电子五家公司占据了94%的产能。 正是由于LCD受制于人,国内才会传出TCL、康佳、长虹、创维四家电视生产商酝酿联手建设液晶面板生产线,实现产业链纵向整合。 1+1……+N 与之相比,通过和价值链上每个环节的全球领先厂商组成战略联盟,三星电子不但已经依靠自身的整合能力控制了一条完整的价值链,同时也实现了联盟1+1>2的整合优势。这条价值链从原材料延伸至最终消费者环节。 在原材料供应环节,早在1995年,三星就和美国康宁公司进行联盟,在韩国设立了50-50的合资公司(即Samsung Corning Precision Glass),专门生产玻璃基板。由于全球生产玻璃基板的企业十分有限,在平板化已然成为消费类电子发展方向时,玻璃基板基本处于供不应求状态。三星的这笔买卖显然为其在该产业的发展抢占了制高点。LG-Phillips也需要向这家合资企业采购生产LCD所必需的玻璃基板。 在面板制造环节,三星电子和索尼于2004年共同投资2.1万亿韩元在韩国设立了S-LCD公司,专门生产大型电视使用的第七代液晶面板。三星电子拥有S-LCD公司51%的股份,索尼拥有剩下的49%的股份。产品直接供应三星电子和索尼。 在终端生产商环节,索尼是三星电子面板的稳定大买家。值得一提的是,2005年三星电子也同中国夏新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除夏新获得三星电子液晶屏优先供货权之外,双方也同意在液晶电视产业进行全面合作。 在最终消费者环节,三星也通过联盟为三星品牌的显示产品扩展销路。去年三星电子还和微软公司达成联盟,微软选择三星作为Xbox的官方HDTV(高清晰度电视)合作伙伴。甚至于,去年年末,三星电子还同国美电器达成了战略合作协议。 2006年元月,三星集团副会长Yoon-WooLEE在第八届北大光华新年论坛发表讲话称,“三星努力构筑全球性的技术合作平台,以此确保技术和事业的竞争力。在新的技术和事业开发方面,三星电子积极开展国际标准化活动,与诺基亚、索尼等著名跨国企业形成战略性的合作关系,同时定期举办CEO级别高层交流会议、论坛,与世界最优秀的企业共同探讨,长期双赢的合作模式”。 作为这篇讲话的起草者,三星中国研究所主席、中欧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朴胜虎向记者解释到,“三星构建的战略性的合作关系是非常有效的,既有产权型联盟,又有非产权型联盟。和Sony在LCD领域的联盟是产权型联盟,双方都投入了数十亿美元的资本并在首尔外围的忠清道成立了单独的企业实体(注:即S-LCD)。和诺基亚的联盟是非产权型的,主要是一份基于长期的供应协议的合约”。 朴并认为,任何形式的企业间的合作都可以被称为“联盟”,其种类繁多,但可以分为两个主要的类别,包括“产权型联盟,例如合资公司或联营公司,这种类型的联盟需要联盟双方或多方投入资金并分别持股,同时创立独立的实体以执行双方达成的协议。另一种是非产权型联盟,这种类型的联盟不需要各自资本投入并创立单独实体”。 恋上友达 很显然,战略联盟是三星电子的一贯政策,且如今已证实是行之有效的。三星电子的官方网站上明白指出,“三星电子与很多企业达成了共同进行开发研究、技术转让、相互合作投资等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基于开放式经营共同生存的企业风貌,三星电子将与其他在世界电子产业处于领导地位的各世界性企业共同成为创造人类社会幸福生活的产品制造者”。 谈人类的幸福有些遥远,让我们回到商业的现实中来。对于三星而言,要幸福就必须要“爱对人”,资本和技术无疑是最诱人的嫁妆。 2006年1月12日,三星电子和友达光电正式签署了专利交互授权合约。双方将交互授权使用TFT-LCD及OLED相关技术的专利,特别是在液晶电视应用上的技术。 对于协议的具体内容,二者均三缄其口,仅在新闻稿中表示,“此次的专利交互授权,将更加强化彼此未来在产业的竞争性地位,并加速推动TFT-LCD在包括液晶电视及其它新技术的应用与发展”。 2005年,友达光电在大尺寸液晶面板市场获得了14.5%的市场份额,在液晶电视市场,则拥有14%。若将三星电子和友达光电的专利交互授权合约看作两家公司的战略联盟,三星-友达联盟已经合计占据了35.4%的大尺寸液晶面板市场份额(液晶电视市场占33%),成为LCD产业当之无愧的巨无霸。 韩国联合新闻社称,此次与台湾企业签约,将有利于三星电子与LG飞利浦在LCD尺寸标准的竞争中占据有利位置。 对此,台湾工研院影像显示科技中心副主任邱华梁则向记者表示,尺寸标准的竞争涉及到市场的需求、生产的成本和产品不良率等多个因素,“只要技术能达到,客户又喜欢,任何尺寸都有市场”。三星电子与LG飞利浦是‘兄弟爬山、各自努力’。但他也指出,“如果量很大,特别便宜,价钱差一半,情况又会不同”。 虽然目前无法判断三星能否凭借和友达的联盟赢得尺寸标准争夺战,但二者至少可以免除相互进行专利诉讼的困扰,也因为交互使用专利免除了专利使用金,降低了产品开发成本。 “友达拥有一些世界领先的液晶电视专门技术,如广视角技术方面,友达的MVA技术,就为三星迫切需要。三星在电视面板上有一些先进的技术。这是两家谈判的基础”,美国LCD产业调查公司Displaysearch的台湾总裁David向本报记者表示,“这项协议虽然不能保证友达获得全面的专利保护伞,但是双方都将获得互补的技术。因为电视广视角技术比较复杂,双方都可能只掌握一个区块的技术,却缺少另一个区块。两者主要在液晶电视领域进行技术合作,对友达是一个非常有利的联盟动作”。 此外,三星电子也间接地获得了通往IBM在LCD领域专利的途径。去年7月,友达光电和IBM公司签订了一份关于TFT-LCD的技术转让协议,向IBM购买了170项专利技术,几乎包括了IBM公司的所有LCD技术专利。与一般专利授权不同,友达光电除本身有权使用相关专利外,也可对其它厂商授权。 但是这种联盟的模式似乎难以复制。台湾元富证券上海分公司LCD产业研究员李钢在谈到三星电子和友达光电的合作时表示,“采用这种模式需要很多外部条件。首先,在高科技产业,专利技术对于企业非常重要;第二,专利交互授权是在两家相对对等、实力接近的对手间才能存在,否则就变成单方面的帮扶;第三,这两家之间的竞争关系不是特别激烈,如果特别激烈,也不太可能全面合作”。这或许也可以解释同在一个国度内的三星和LG为何鲜少在该领域内展开合作。 朴胜虎向记者指出,“韩国企业在一开始投入极大的努力和资本用于发展最低限度的核心能力。在三星获得了半导体领域内非常基本的核心能力之后,全球性的领袖企业就立刻主动地向三星提出和三星交换彼此核心能力。他们知道三星会最终成长为一个强大的对手,因此与其等待着自家后院出现一头老虎,不如和三星变成朋友”。 “联盟是一种双向的合作,双方都必须有独一无二的核心能力,否则根本不可能有联盟。” 朴胜虎说,“仅仅喜欢一个漂亮姑娘并不能确保你能得到她,因为她对你也有所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