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试点资助高层次留学人才,须同时满足博士学位等5个条件
昨日,北京市人事局公布,北京市将试点推进对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的资助政策,条件特别优秀的高级海归人才回国工作将获60万元政府资助。
市人事局介绍,本次试点将重点资助首都急需发展的信息科学、生命科学、新材料、
新能源、现代制造等领域,以及重要行业引进的高级专家或高级管理人才;资助重点为北京市科研院所和市属(管)高校。
各相关单位可于今年4月22日前,将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报送至市人事局,市人事局将从各单位推荐人中择优推荐至人事部,经人事部审批确定后,每人资助60万元,其中,人事部资助30万元,市留学人员专项资金资助30万元。
此外,本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活动同时展开,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来京工作,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的留学人员,若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独立主持申报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均可申报该奖项。
高级海归受资助条件:1、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2、具有中国国籍;3、在海外(国外、境外)获得博士学位;4、有2年以上在国外跨国公司、国际组织、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等从事工程技术、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经历,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或具有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职称;5、新近回国工作一年者,并能在京每年稳定工作9个月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