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事局:六类人才每年可获最高30万奖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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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 08:46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王晴) 昨天,记者从北京市人事局获悉,从6月30日起,北京市将设立高级人才奖励专项资金,民族传统艺术专家、体育明星等六类人才每年可获最高30万奖金,用于在本市置房、购车等。 据市人事局调配处处长王岚介绍,这项专项奖励计划将由市财政部门专项拨付,用于鼓励各类高级人才在京创业和工作,奖励总额累计不得超过其购房、购车、投资及培训所付
-链接 受奖励的六类人才 1.被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世界500强中的境外公司在京投资的企业及世界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在京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连续两年以上担任副总经理以上或相当职务的人员。 2.被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聘用连续两年以上且年薪10万元(含)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3.被北京科技研究开发机构聘用,连续两年以上担任主任或相当职务且年薪10万元(含)以上的人员。 4.被来京投资企业聘用,连续两年以上担任常务副总经理以上职务及担任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的人员。 5.被来京金融企业聘用,连续两年以上担任副总经理以上或相当职务的人员。 6.在京国际、国内文化艺术名人、名家和民族传统艺术专家、体育明星、优秀教练员及杰出文化艺术体育产业经营管理人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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