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出境就业 可找332家合法中介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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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 06:47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去年流动到国外的劳动力和就业人数近53万人 凡有出境就业意愿的公民,应通过已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332家合法的中介机构办理相关手续。这是记者从此间召开的全国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介绍,近年来,我国出境就业人数逐年增加。截止到去年年底,流动到国外的劳动
就公众比较关心的如何鉴别合法的中介机构等问题,该负责人指出,合法中介机构应持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境外就业中介经营许可证》,这些中介机构的名称、住所和联系方式可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其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网站上查询,并且应出示出境就业国劳工部门批准的招用外籍工人的证书文件;出境就业人员不能从事劳动合同之外的任何工作,否则都是非法的,因此与国外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对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确认,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食宿条件、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及劳动争议处理、违约责任等条款。公民对境外就业信息和中介机构服务存有疑问,应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核实,如中介机构有违法违规行为,应向有关部门举报。(记者 于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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