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9月23日00:00 新浪财经

【南宁楼市限售政策升级:二套及以上住房满两年方可转让】南宁住管局称,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两年后方可转让。同时,南宁要求,严格商品房销售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对外销售商品房时,在未与购房人就预售许可范围内具体房号达成购房协议前,不得收取购房人任何费用。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并暂停办理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上述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责任编辑:帅可聪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