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600495证券简称:晋西车轴编号:临2016-065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以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品种,且在该额度内资金可进行滚动使用。此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总会计师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4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的公告》(临2016-023号)。
一、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共计1,000万元,向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期限91天,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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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该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
2、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告日前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
除本公告日披露的理财产品之外,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晋西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为50,700万元。
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9月9日、2015年12月1日、2015年12月26日、2016年1月9日、2016年3月3日、2016年4月2日、2016年4月22日、2016年4月29日、2016年6月2日、2016年6月25日、2016年7月14日、2016年9月28日和2016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临2015-057号、临2015-078号、临2016-003号、临2016-022号)、《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回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的公告》(临2015-068号、临2016-011号)和《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的进展公告》(临2016-026号、临2016-029号、临2016-031号、临2016-034号、临2016-039号、临2016-055号、临2016-057号)。
特此公告。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495 证券简称:晋西车轴公告编号:临2016-066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2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和平北路北巷5号晋西宾馆贵宾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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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朝宏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其他部分高管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晋西铁路车辆有限责任公司向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铁路货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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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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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3名,关联关系如下:晋西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母公司,山西江阳化工有限公司与公司属同一母公司,中国兵工物资华北有限公司与公司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关联股东回避了上述议案的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76,376,996股。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石志远、李付民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大会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晋西车轴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0日
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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