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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三季度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16年10月29日 06:03  证券时报

  原标题: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张朝宏、总经理孔炯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秋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晓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

  (2)利润表项目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朝宏

  日期:2016-10-28

  证券代码:600495 证券简称:晋西车轴公告编号:临2016-058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8日召开。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18日以书面和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保证董事充分表述意见的前提下,经表决,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赞成的8人,反对的0人,弃权的0人。(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含子公司)向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申请办理总额为20,000万元以内流动资金贷款的授信业务的议案,赞成的8人,反对的0人,弃权的0人。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申请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赞成的8人,反对的0人,弃权的0人。(详见临2016-060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晋西铁路车辆有限责任公司向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铁路货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赞成的3人,反对的0人,弃权的0人。(详见临2016-061公告)

  五、审议通过适时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赞成的8人,反对的0人,弃权的0人。

  特此公告。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95 证券简称:晋西车轴公告编号:临2016-059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1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姚钟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认真审议、投票表决,全体监事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审核后认为:

  (1)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在编制第三季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的3人,反对的0人,弃权的0人。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含子公司)向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申请办理总额为20,000万元以内流动资金贷款的授信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的3人,反对的0人,弃权的0人。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申请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的3人,反对的0人,弃权的0人。

  四、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晋西铁路车辆有限责任公司向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铁路货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的3人,反对的0人,弃权的0人。

  特此公告。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95 证券简称:晋西车轴公告编号:临2016-060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晋西铁路车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晋西车辆”)、晋西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晋西装备”)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晋西车辆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为晋西装备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截至公告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166.71万元和1,518.9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申请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晋西车辆和晋西装备使用公司向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申请办理总额为20,000万元以内流动资金贷款的授信业务(期限为2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由该子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其中晋西车辆使用授信额度为10,000万元,晋西装备使用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此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期限、协议签署日期、地点、债权人的名称以公司签订的正式担保合同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晋西铁路车辆有限责任公司

  1、注册地点: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大街8号311室

  2、法定代表人:张朝宏

  3、注册资本:13,000万元

  4、经营范围:铁路车辆和铁路工程机械及其配套产品、零部件、铸件、锻件、非标准设备的设计、生产、安装和销售;大型铆焊件、集装箱的生产、安装和销售;工业炉窑的设计、生产、安装、销售;钢材、建材、生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五金交电、仪器仪表的销售;设备租赁;进出口贸易。

  5、财务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晋西车辆资产总额为77,401.69万元,负债总额为30,238.7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0,134.3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9.07%;2015年度晋西车辆实现营业收入为102,439.76万元,净利润为4,155.14万元。

  截至2016年9月30日,晋西车辆资产总额为83,449.83万元,负债总额为 34,980.7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4,957.8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1.92%;2016年1至9月晋西车辆实现营业收入为42,755.69万元,净利润为1,218.81万元。

  6、无影响晋西车辆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7、晋西车辆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晋西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1、注册地点:山西省太原工业新区锦绣大街368号

  2、法定代表人:张朝宏

  3、注册资本:30,000万元

  4、经营范围:铁路车辆配件、车轴、铸件、锻件、精密锻造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设备维修;非标准设备及其零部件的设计、制造、销售;环保装备及其零部件的设计、制造、销售;钢材、建材、生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五金交电的销售;进出口业务。

  5、财务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晋西装备资产总额为34,525.07万元,负债总额为4,547.0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547.0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3.17%;2015年度晋西装备实现营业收入为1,211.29万元,净利润为4.83万元。

  截至2016年9月30日,晋西装备资产总额为34,568.35万元,负债总额为4,775.9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775.9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3.82%;2016年1至9月晋西装备实现营业收入为35.82万元,净利润为-185.55万元。

  6、无影响晋西装备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7、晋西装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本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担保期限、协议签署日期、地点、债权人的名称以公司签订的正式担保合同为准。晋西车辆、晋西装备拟以其持有的固定资产向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本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后认为: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向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申请办理的总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以内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是根据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的,履行程序合法合规,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4,500万元,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135.61万元,占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8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晋西车轴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晋西车轴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晋西车辆、晋西装备营业执照、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95 证券简称:晋西车轴编号:临2016-061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晋西铁路车辆有限责任公司

  向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铁路货车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公允,无损害上市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和情形,该交易的存在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西车轴”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晋西铁路车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晋西车辆”)拟与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锦股份”)签订《企业自备铁路货车购置供货合同》,向华锦股份出售准轨铁路货车,合同总金额为24,343.2万元。

  由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兵器集团”)为公司与华锦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华锦股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此次公司子公司晋西车辆向华锦股份出售铁路货车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16年10月28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晋西铁路车辆有限责任公司向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铁路货车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张朝宏、姚军奎、孔炯刚、潘平英、张国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华锦股份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4,343.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3、住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

  4、法定代表人:李春建

  5、注册资本:159,944.25万元

  6、经营范围:1.3-丁二烯;氨;苯;苯乙烯;丙烯;氮[压缩的];二甲苯;工业用丁二烯抽余碳四;工业用丁二烯抽余液;甲苯;裂解燃料油(混合苯3#);硫磺;煤油;石脑油;碳九;碳五馏分;氩[液化的];氧[液化的];液化石油气;乙烯;石油产品及化工产品生产销售(除易燃易爆危险品);塑料制品、建安工程、压力容器制造、普通货物运输;生活饮用水(以上各项限分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8、财务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华锦股份资产总额为2,992,028.54万元,资产净额为884,689.66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3,090,931.99万元,净利润为32,868.55万元。

  截至2016年9月30日,华锦股份资产总额为3,160,463.15万元,资产净额为1,006,318.29万元;2016年1-9月营业收入为754,800.13万元,净利润为26,839.08万元。

  9、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华锦股份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兵器集团,华锦股份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目前暂无计划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没有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卖方: 晋西铁路车辆有限责任公司

  买方: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交易标的基本信息

  1、货物名称、规格型号、金额

  ■

  2、车辆标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自备车沈局

  3、标记到站:盘锦站

  4、交货地点:沈阳铁路局盘锦站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

  5、交货期:晋西车辆将于2016年和2017年分批交付。

  (二)支付条件

  买方按照下列约定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货款。

  1、预付款

  预付款以交货批次支付。买方在下达每批车辆生产通知单(函)起15日内,将该批车辆总价百分之五十(50%)的预付款支付给卖方。

  2、交车付款

  每批车辆发车前,买方将该批车辆总价百分之五十(50%)的货款支付给卖方;

  卖方应在每批车辆交付时,按合同要求向买方提交单据以供其审核。

  (三)生效条件和时间

  本合同经双方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上述内容已协商完毕,双方无异议,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双方再签订正式合同。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关联交易的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建立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属于公司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有积极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针对上述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公司子公司晋西车辆向华锦股份出售铁路货车的行为是华锦股份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且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此,同意晋西车辆与华锦股份签订《企业自备铁路货车购置供货合同》。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晋西车轴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晋西车轴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晋西车轴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晋西车轴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5、晋西车轴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95 证券简称:晋西车轴公告编号:临2016-062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刘景伟、张鸿儒、赵保东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故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相关委员会职务。

  因三位独立董事提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相关规定,提出辞职的三位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相关专业委员会职务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公司董事会将自三位独立董事辞职之日起90日内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特此公告。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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