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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东方:股东当代集团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http://www.sina.com.cn  2016年09月26日 18:54  中国证券网

  中国证券网讯 当代东方9月26日晚间公告,公司第三大股东鹰潭市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当代集团”)拟以其所持公司部分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公告显示,当代集团为公司第三大股东,与第一大股东厦门当代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截至公告日,当代集团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85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6%。

  根据通知,此次可交换债券拟发行期限不超过2年,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10亿元。在满足换股条件下,自此次可交换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可交换债券摘牌日的前1个交易日止,此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所持有的可交换债券交换为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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