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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6半年度报告摘要

http://www.sina.com.cn  2016年08月27日 06:40  证券时报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有色金属行业整体经营形势依然严峻,有色金属等大宗商品价格仍在近十年来的低位徘徊。面对严峻的经营形势,公司加大创新改革力度,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报告期,公司通过严格执行全面预算管理,持续推进运营改善计划和成本削减计划,完成生产经营各项指标,实现营业总收入58.94亿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4,354.82万元。

  (1)报告期公司主要矿产品产量:

  国内矿山生产铅锌精矿金属量9.53万吨,硫精矿39.00万吨,精矿含银46.02吨;国外生产精矿铅锌金属量6.78万吨,精矿含银25.85吨;铜精矿含铜4,442吨;黄金金属量117千克。

  (2)报告期公司主要冶炼产品产量:

  公司冶炼企业生产铅锌冶炼产品12.56万吨,生产硫酸10.54万吨。

  (3)报告期公司其他产品产量:

  公司其他工业企业生产铝门窗及幕墙工程18.23万平方米,铝型材9,205吨,电池锌粉4,566吨。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公司新设立子公司有广东中金岭南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广东中金岭南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广东中金岭南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本期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金高能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投资成立赣州市中金高能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本期以上新增公司均已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代理法定代表人:马建华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6-72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8月15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代理董事局主席马建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10名,达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报告》;

  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经营性往来,未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6-74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8月15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牛鸿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达法定人数。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报告》;

  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经营性往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6-73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二十四次会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报告》;

  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经营性往来,未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审议《2016年半年度套期保值情况报告》;

  报告期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均严格遵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未有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此独立意见。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旭东、李映照、周永章、刘放来

  201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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