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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http://www.sina.com.cn  2016年05月07日 02:29  证券时报

  证券代码:600533 证券简称:栖霞建设编号:临2016-022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9日以电子传递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5月6日在南京市龙蟠路9号兴隆大厦20楼会议室召开,董事会成员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证监会申请中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议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70,575,111股股份。2015年12月24日,公司向证监会申报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2015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证监会第153764号《受理通知书》; 2016年1月11日,公司收到证监会第153764号《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于2016年1月18日将一次反馈意见回复材料上报证监会; 2016年1月29日,公司收到证监会第153764号《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于2016年2月25日将二次反馈意见回复材料上报证监会。

  目前,鉴于本次重组事项的审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中止审核本次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申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0533 证券简称:栖霞建设公告编号:2016-021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5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龙蟠路9号兴隆大厦21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江劲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茅宁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海刚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裁吕俊先生、总裁助理

  范广忠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支付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2016年度续聘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201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关联股东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栖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南京栖霞建设集团物资供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在授权范围内为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情况

  南京栖霞建设集团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南京星叶门窗有限公司、南京住宅产业产品展销中心、南京东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南京星叶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南京栖云置业顾问有限公司均受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栖霞集团”)控制。栖霞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栖霞集团、南京栖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南京栖霞建设集团物资供销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60,850,600股、3,996,000股和1,518,48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凡、万巍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列席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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