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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价近10%转让股权 海南椰岛二股东让位

http://www.sina.com.cn  2014年10月21日 02:00  上海证券报微博

  ⊙记者 王雪青 ○编辑 邱江

  海南椰岛今日公告,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富安控股)19日与深圳市东方财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方财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前者拟将其持有的5000万股海南椰岛(占公司总股本的11.16%)以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后者。转让后,东方财智将持有公司11.16%股权,成为第二大股东;富安控股持有2.23%股权,位居第三。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转让价为每股9.5元,较公司最新股价8.68元高出9.45%。

  公告显示,本次交易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标的股票的过户价格为股票转让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90%。大宗交易价格与该协议约定股份转让价格差额部分,东方财智应在每笔大宗交易发生前一个工作日内,先将差额部分支付至富安控股指定的账号。若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转让价将不变。

  转让交易时间为,在该协议已签订且富安控股已收到东方财智履约保证金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完成2000万股目标股份转让。此后,在前次交易完成的三十个交易日内再分别转让不少于1300万股及剩余1700万股。

  关于东方财智为何愿意溢价收购,及其收购目的,或许能在公司后续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书中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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