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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征电气网络召开2012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

http://www.sina.com.cn  2013年02月25日 00:49  上海证券报微博

  ⊙记者 赵一蕙 高一

  继沧州大化以现场说明会方式针对2012年度的分红事宜做出说明后,又有一家上市公司——长征电气于22日召开2012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有所不同的是,长征电气是上交所年初《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发布后第一家因触及指引规定以网络方式召开分红说明会的上市公司。这意味着,相较于传统的现场方式,更多的机构、个人投资者能够参与。在22日的网络互动中,公司的分红、经营情况成为投资者提问的焦点。

  2月8日,长征电气发布年报,同时披露了2012年度分红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红利254.6万元,相当于公司2012年净利润的3.4%。

  根据上交所《分红指引》要求,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公司应在业绩说明会上说明有关情况或者单独召开现金分红说明会。同时,现金分红不达标的公司应在股权登记日前及时召开现场或网络说明会。而长征电气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月28日召开,确定2月26日为股权登记日。由于触发了上述规定,长征电气此次现金分红说明会选择以网络形式召开,定于2月22日举行。公司董事长李勇等出席,回答投资者提问。

  根据年报披露,2012年度,长征电气实现净利润7485万元(合并),而现金分红额不到255万元,两者之间的差异是广大投资者最为关心的问题,亦是公司此次召开现金分红说明会需要重点说明的内容。

  对此,李勇在22日的网络互动中表示,尽管合并报表显示201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的净利润7485万元,但是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负2165万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88万元。

  李勇进一步解释称,“2012年度,公司实际实现净利润的下属企业为两家全资子公司——贵州长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和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其他子公司经营业绩为亏损。公司也注意到,由于以前年度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公司的利润主要留存于各子公司,因此造成了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可分配利润存在较大差异。”

  若以长征电气2012年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基数,此次分红金额占到了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88.32%,符合《公司章程》“无重大特殊情况发生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10%”的规定。

  截至目前,在上交所《分红指引》正式实施后,已有沧州大化、长征电气相继就2012年度的分红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召开了说明会。长征电气此次“取道”网络亦是一大看点所在。据了解,此次长征电气网络形式的现金分红说明会由上交所上证网络信息公司提供服务。而通过网络途径,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渠道无疑得到了进一步拓宽,赋予了投资者更大参与度。

  数据显示,在22日下午15:30至17时这段时间内,投资者总共提出232个问题,公司高管回应了其中的58个问题,最多同时有57位投资者在线参与。分析人士表示,通过网络方式的分红说明会,不仅能够让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更清楚了解公司的分红情况,更好地贯彻分红指引,亦能以此为切入点,推动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强化市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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