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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其软件中报业绩大变脸3天跌20% 律师建议对其立案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3日 02:57  证券日报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杨兆全律师称,公司给出的三条理由似乎难以自圆其说

  ■本报记者 矫 月

   自从久其软件业绩变脸,将公司业绩从盈利改为亏损5000万元后,公司的股价也如同过山车一般来了个翻转。从一路上涨变为一路下滑,并多次触及跌停线。

   今日,久其软件发布公告称,由于2012年6月28日、6月29日、7月2日,久其软件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因此,公司股票将于今日开市起停牌一小时后复牌。

   股民对于久其软件的业绩变脸和股价过山车争议颇多,并表示要上告相关部门。

   对此,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杨兆全律师则向《证券日报》记者分析,公告业绩变脸,有时是财务工作不细致导致的失误。有时是上市公司或其大股东出于某种非法目的,比如配合他人炒作股票、提升公司市值便于融资等。

  理由难自圆其说

   久其软件从一季度亏损3000多万元到预计实现净利润盈利281.27万元的业绩大翻盘此前就为股民所诟病,而前日公司又将盈利的业绩修正成亏损5000万元的行为似乎证实了股民的质疑。

   4月28日,久其软件在今年一季报中预计,2012年1-6月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为-10%—20%。去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净利润盈利281.27万元,对应预测区间则为253.14万元至337.52万元。

   此后,久其软件二级市场股价自6月8日除权后,股价逆大势稳步上涨。

   公告发布后,便有股民在6月15日提出质疑,认为公司在一季度还报亏3376.73万元的业绩怎么在二季度一次扭亏了呢?

   提问发出三天后,6月18日久其软件给予了答复:“公司一季度由于人工成本提升及个别重点项目签约延后致使亏损加大,公司根据今年项目拓展计划对半年度经营业绩做了预计,有关公司2012年半年度具体经营情况请关注公司之后发布的2012年半年度报告。”

   可是在久其软件解释后仅过了10天时间,也就是6月28日晚间,公司又发布了业绩修正公告称,久其软件修正后预计2012年1-6月份亏损5000万至5500万元。

   久其软件在公告中对于业绩下调给出了三个解释:一是公司受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的影响,市场拓展进度慢于预期;同时部分企业集团重点项目拖延,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二是公司人工成本及其他运营成本上升,导致上半年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三是为提升综合竞争能力,公司加大了云计算技术的科研投入,开发的云服务产品尚处于培育期,报告期尚未产生收益。

   对于久其软件的上述解释,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杨兆全律师认为,久其软件从预盈利改为亏损,确实幅度过大。而公司给出的三条理由似乎难以自圆其说。特别是市场变差、人力成本增加导致亏损的说法,更是不能成立。因为这两个因素至少近半年来一直存在,不是短期突发因素。

   某上市公司会计师向记者分析,公司业绩突然大幅亏损5000万元有可能是公司的某个项目投资出现了问题。也许该收到的资金出现问题无法计入中报的原因。

  股价3天跌18%

   除了久其软件公告的业绩下滑5000万元为股民所质疑外,公司在发布业绩修改预告前后的股价走势也颇为蹊跷。

   记者发现,自从6月15日,有股民向久其软件对业绩提出质疑后,公司的股价便一直处于小幅上涨,并进入上涨通道。在公司于6月18日回复业绩没问题后,公司的股价先是于18日小幅上涨1.67%,再于20日涨停,涨幅达10.05%,此后,在21日,公司股价一度拉高到12.68元/股才回落。

   而久其软件股价的首次下跌则是在6月28日晚间发布业绩修正公告的当天。

   虽然业绩修正公告是在晚间发布的,但是久其软件本处于上升通道的股价却在当天下午3点收盘前便未卜先知的首度下跌了4.46%。此后,公司股价又连续在6月29日和7月2日触及跌停价,最后报收9.62%。由于6月28日、6月29日、7月2日,久其软件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公司股票今日开盘将停牌一小时。

   据同花顺7月2日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久其软件卖出金额最大的前5名分别是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青岛香港中路证券营业部、中航证券有限公司郑州中原东路证券营业部、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西路证券营业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证券营业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牡丹江路证券营业部;卖出金额分别为308.11万元、280.22万元、273.71万元、219.86万元、184.22万元,卖出金额合计为1597.18万元。

   从上述久其软件股价走势来看,其中颇为蹊跷,股民也为此愤愤不平。

   对此,杨兆全律师则向记者分析道:“公告业绩变脸,有时是财务工作不细致导致的失误。有时是上市公司或其大股东出于某种非法目的,比如配合他人炒作股票、提升公司市值便于融资等。这都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有这种嫌疑,证监部门将会立案查处。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杨兆全律师建议投资者,可以在证监会作出处罚或者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后,向上市公司及责任人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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