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8月15日讯
江淮汽车(600418)15日晚间发布公告,近年来公司一直积极响应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战略及合肥市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继续加大新能源汽车研发及产业化推广,根据安徽省《加快江淮汽车集团公司发展专题会议纪要》以及《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能源汽车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经申请,公司近期收到安徽省财政、合肥市财政拨付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补助款合计4478.50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该笔政府补助,公司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的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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