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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张欣然
随着首发(IPO)重启信号发出,以及新股发行改革方案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临近,各券商投行纷纷进入了新股发行前的准备工作中。
1/4过会项目或受影响
日前,证监会举行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培训会上,证监会副主席姚刚要求券商7月底做好IPO准备。而这距离证监会最近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仅半个月时间。
“按照监管部门领导在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培训会上所说,首批上市企业有望从已通过发审会的IPO在审企业中诞生。”深圳某投行人士称,不过已过会企业欲获得发行批文,需满足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培训会中,监管领导提出的七项条件,“最为重要的一项是,不涉及被处罚调查中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监会最新公布的IPO排队企业情况表显示,截至6月14日,已通过发审会的IPO在审企业共83家,其中沪市10家,深市73家(包括创业板)。其中,由于万福生科欺诈上市案,平安证券保荐业务被暂停三月,直接影响到平安保荐的富煌钢构、浩丰创源等5家公司。民生因保荐项目违规被暂停受理IPO新项目申报,由民生保荐的5家公司也有可能被排除在IPO重启后的首批上市企业行列。
此外,国信证券、光大证券也曾于今年遭到监管部门不同程度的处罚,而两家保荐机构涉及的已过会IPO项目分别为7单和4单。而上述曾遭证监会处罚的4家券商,累计保荐21单已过会项目,约占已过会项目总数的1/4。
“被处罚保荐机构所保荐的已过会项目,拿上市批文的时间会受到影响,将无缘首批上市。”多位投行人士分析,这部分项目的发行人可以选择更换发行人,或在不更换保荐机构的基础上提出中止审查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这83家过会企业大部分已完成第一批财务专项核查。“如现场核查没问题则可以获得上市批文,若被查出问题将立即终止审查。”上海某投行人士说。
新股改革双刃剑
“对于IPO重启具体时间,监管部门的态度与此前一致。”证监会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顾问宋清辉在微博上说,在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对意见稿做相关修订并正式发布。在发布之后,在审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完成了审核进程,已经符合新的指导意见稿中规定的内容,就具备了获得发行批文的条件,发行人可以择机发行。
据上述参会投行人士介绍,此次新股发行改革主要着力于审核端和发行端的改革,尤其是在发行端新股配售权、新股发行定价、保荐机构自主询价以及新股择期发行和发行批文时效延长的变革。
“接下来我们需要针对此次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内容,制定相应的风控制度及有关规则和原则。”银河证券投行总部执行总经理夏中轩称,前期准备内容主要围绕发行端所涉及的新股配售方式、定价、发行时点的选择来进行。
“发行端的改革一方面赋予了券商投行更多的自主权,另一方面使之更加市场化。这是一把双刃剑。”深圳某中型券商投行人士称,要防止保荐机构在自主询价、配售等环节出现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风险,需要保荐机构建立相应的风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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