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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沪港通与现有的QFII QDII制度不冲突

http://www.sina.com.cn  2014年09月19日 16:59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9月19日消息 上交所举行沪港通网上新闻发布会,沪港通对现有的QFII、QDII、RQFII等制度并没有冲突,也不存在架空这些制度的可能性。

  以下是发布会部分内容

  中国证券报记者万晶问:沪港通会架空现有的QDII、QFII、RQFII制度吗?

  回答:沪港通对QFII、QDII、RQFII等制度并没有冲突,也不会存在架空这些制度的可能性,主要有三点:一是沪港通与QFII等是有着本质区别的,并不重叠;二是沪港通与QFII等制度是相互促进关系,而非简单的替代关系;三是以RQFII为代表的额度还没有完全利用,所以沪港通不会对QFII等造成影响。具体如下:

  (1)沪港通与QFII、RQFII有本质区别。一是QFII和QDII制度仅针对机构投资者,沪港通面向两地所有符合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二是QFII机构可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而参与沪港通业务的投资者限于在内地和香港开设证券账户的投资者,QDII机构可投资境外各主要证券市场,而沪港通业务限于上交所A股市场和香港市场;三是QFII和QDII制度是将额度分配给机构投资者,而沪港通业务实行总额度控制;四是QFII和QDII机构自行完成资金的汇入、汇出和兑换,而沪港通由两地结算公司统一安排;五是QFII和QDII资格对参与者的要求高,投资者较难取得资格,一般通过购买获批QFII和QDII资格的机构发行的基金份额等方式参与,而沪港通一般投资者可直接获得参与资格,直接投资对方市场的股票。

  (2)沪港通与QFII、QDII等形成相互补充而非替代关系。我们知道,沪港通有额度控制以及标的管理等机制设计,这些设计与QFII、QDII等制度可以形成一套“组合拳”实现投资境内外股票的投资策略。以QFII为例,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运用沪港通投资沪A市场的蓝筹板块,还可以运用QFII额度布局增长潜力较大、风险较高的中小板块和创业板板块,满足其多层次投资布局的需求。

  (3)现有QFII、QDII、RQFII制度等额度并没有完全利用起来。以RQFII为例,香港市场RQFII额度有近一半处于闲置状态。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6月30日,共有71家境外机构获批RQFII资格,累计获批额度2503亿元人民币,其中,南方东英资产管理(以下简称“南方东英”)获得额度共426亿元,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以下简称“易方达”)获批272亿元额度,华夏基金(香港)(以下简称“华夏”)获得218亿元额度,位居前三名。在香港市场的RQFII产品中,南方东英、华夏和易方达的产品一直占据市场主导地位。但是,截至2014年7月9日,除南方东英外,华夏和易方达的额度使用情况都未能超过一半,其中,南方东英RQFII产品资产管理规模约占获批额度70%,易方达和华夏的比重分别为13%和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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