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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跨境人民币支付今开闸 国际化又一步

http://www.sina.com.cn  2014年02月18日 08:00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张飒

  乘着上海自贸试验区的“东风”,筹划已久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即将正式开闸。

  早报记者昨日获悉,按照既定计划,有关部门今日将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 (“央行30条”)相关细则,与此同时,银联、快钱、通联等5家试点支付机构将与合作银行对接签约,上海地区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有望率先启动跨境人民币支付的试点。

  人民币国际化又一步

  所谓第三方支付公司跨境人民币支付试点,简单地举个例子,比如一家境内企业(个人)向境外企业(个人)购买了东西,今后将可以通过快钱等第三方支付机构直接向境外企业支付人民币。境内从境外接受资金,道理亦然。而目前相关跨境交易,往往需要用人民币购汇,然后以外币的形式支付到境外。

  其实,监管层很早就研究推出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试点,具有创新能力、手握大量中小企业客户资源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据此为基于B2C(企业到个人)和C2C(个人到个人)的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人民币结算服务,从而进一步扩大跨境人民币的使用范围。就像自2009年启动的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这是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一步。

  而监管层选择第三方支付机构也不是没有道理。显见的是,银行在B2C和C2C领域一直没有有效模式。

  全国支付机构

  都可以参与试点

  此番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说到底还是乘了自贸试验区的“东风”。

  “央行30条”中第14条如是写明支付机构参与跨境人民币业务的方式:上海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与区内持有《支付许可证》且许可业务范围包括互联网支付的支付机构合作,按照支付机构有关管理政策,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人民币结算服务。

  有意思的是,根据上述表述,上海17家拿到互联网支付牌照的支付机构肯定都有资格参与跨境人民币支付结算服务的试点。而据早报记者了解,根据即将发布的细则,事实上,凡取得互联网支付牌照的支付公司无需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设子公司、只需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分公司,即可在区内先行先试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这就是说,全国范围的支付机构都可以通过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分公司来参与上述跨境人民币支付试点。

  具体到试点业务本身,第三方支付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试点所需坚持的惟一原则是贸易的真实性。任何一种贸易的对等方,只要能够证明这项贸易是真实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就能成行。

  此外,获准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的支付机构都需在合作银行开立一个专门服务于跨境人民币支付的备付金账户。这个账户独立于支付机构其他支付业务的备付金账户,按人民币跨境支付金额计提一定比例的备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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