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6年9月22日、2016年9月23日、2016年9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以上,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征询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2016年9月22日、23日、26日,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
二、董事会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询证,核实情况如下:
1、因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公司于2016年2月22日起停牌,随后于2016年2月27日、2016年3月28日、2016年4月29日、2016年5月28日、2016年6月29日、2016年7月29日分别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及继续停牌公告。2016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并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上述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他相关配套文件。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22日复牌。2016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于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他相关配套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目前,上述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过程中。
2、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4、经公司自查,并经公司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除公司已披露并正在进行的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之外,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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