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6日召开第七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四川省宜宾普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成都普什制药有限公司8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等相关公告。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2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函件要求,公司、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对重组预案进行了修订,并于2016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修订后的重组预案及相关公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4月22日复牌。
现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
本次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推进与本次重组事项相关的后续工作。截至目前,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审计、评估及备案工作尚未完成。本次重组标的公司目前经营正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二、重组事项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终止本次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2、本次重组事项尚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提交国资委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披露的《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中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涉及的有关重大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特别说明,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
4、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发出召开审议本次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之前,将每三十日发布一次重组工作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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